巧用“活查封” 助企穩經營
來源:人民網
四月的江西九江,花紅柳綠,草長鶯飛,處處瀰漫着醉人的春日氣息。
晨光初露,江西省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李家涵和書記員楊仁毅便來到某新材料公司。廠區內已是一片繁忙景象:生產線正在有條不紊地運轉,工人們在車間忙碌着,一個個嶄新產品在有序裝袋,各種機械的轟鳴聲交織成一道獨特的生產協奏曲。
“這段時間生意怎麼樣?”一走進某新材料公司,李家涵就向該公司負責人唐某關切地問道。
“我們公司訂單越來越多,生意越來越好了!”臉上露出燦爛笑容的唐某說道,“多虧法院採取‘活查封’措施,生產沒有停歇,我們公司才能這麼快挺過去!”
“我們此次前來,是爲了辦理解除查封手續的,往後生產經營中有什麼法律問題,可以隨時向我們諮詢。”李家涵說明來意後,從包裡拿出了相關法律文書。
“好的,太感謝你們了!”唐某接過法律文書,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我來晚了!”一走進某新材料公司,申請執行人王某就大聲喊道。
“多虧聽了李法官的建議,對公司進行‘活查封’,這一執行方案,不僅保障了我的合法權益,延續了我與公司的租賃期限,還讓公司得以存續發展。”回想起案件最初執行時的情景,王某感慨地說道。
原來,王某爲了要回某新材料公司拖欠的20餘萬元廠房租金,在案件執行立案後,便要求法院查封處置該公司的財產。
“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得知某新材料公司曾榮獲多項榮譽、擁有多項專利技術,只是因資金週轉不暢,才導致拖欠王某租金後,於是李家涵建議採取“活查封”方案執行,即允許某新材料公司繼續生產,通過分期還款方式履行義務。
爲此,李家涵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從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做王某的工作,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很快,“活查封”措施釋放出驚人效能,短短5個月,某新材料公司就還清了全部租金。
租金還清後,李家涵和楊仁毅便趕來某新材料公司,辦理解除“活查封”手續。
“走,我們到另一家企業去。”辦理完對某新材料公司的解除查封手續後,李家涵又馬不停蹄趕赴另一個執行現場。
九江經開區法院司法護航企業發展的故事,仍在繼續書寫。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