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壓外籍女看護襲胸、吻肚 惡僱主「我不會射裡面」下場出爐

臺北市一名陳姓僱主,竟對家中請來的印尼籍女看護起色心!112年11月間,他假藉按摩爲由,將女看護騙進房間後強壓牀上,不僅襲胸、吻肚,還脫其褲子企圖性侵,甚至惡稱「這樣會很舒服」、「我不會射在裡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陳姓僱主,竟對家中請來的印尼籍女看護起色心!112年11月間,他假藉按摩爲由,將女看護騙進房間後強壓牀上,不僅襲胸、吻肚,還脫其褲子企圖性侵,甚至惡稱「這樣會很舒服」、「我不會射在裡面」。女看護極力反抗才免於受害。士林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1年6月徒刑,但給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112年11月20日晚間11時30分許。陳男與印尼籍A女是僱傭關係,A女從112年11月16日起受聘在陳男位於臺北市大同區住處,負責看護照顧陳男的母親。

判決指出,陳男當晚先是要求A女進入房間替他按摩肩膀,卻在按摩途中伸手撫摸A女大腿。A女感到不適想要離開時,陳男竟突然伸手將A女拉倒在自己身上,更強拉A女的手伸進自己內褲內撫摸生殖器。

陳男得寸進尺,將A女推倒在牀,用雙腿夾住A女下半身使其無法掙脫,接着掀起A女的上衣和內衣,撫摸並親吻腹部及胸部,甚至脫下A女的褲子和內褲,試圖性侵,並說出「這樣會很舒服」、「我不會射精在裡面」等語。所幸A女極力掙扎反抗,陳男才未能得逞。

案發後A女立即報案,全案經臺北市大同分局報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查起訴。士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以30萬元達成調解且已賠付完畢,A女也當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

法官審酌陳男無前科,犯後已試圖彌補危害,尚有悔意,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6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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