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推新冠疫苗有政治目的? 疾管署駁:尊重民意未強制
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表示,政府強推新冠疫苗是求完成政治目的。衛福部疾管署駁斥,國內新冠疫苗和各項公費疫苗接種推動,政府都是尊重民衆自主權,從未強制接種疫苗或處罰不接種疫苗的民衆。本報資料照片
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今天在「中國時報」A10時論廣場投書「新冠疫苗接種 還人民自主權」,文中提到,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新冠是否該列入計劃免疫的範圍一直沒有推薦,以及臺灣現在的新冠計劃免疫疫苗只有一家莫德納,這已嚴重違反政府疫苗採購的分散原則等。對此,衛福部疾管署發出新聞稿澄清,並一一反駁。
疾管署表示,首先王任賢醫師文中所稱「世衛對於新冠是否該列入計劃免疫的範圍一直沒有推薦」,此爲錯誤說法,世衛一直推薦各國持續提供新冠疫苗,今年5月15日公佈最新疫苗選株結果的聲明稿寫出「疫苗接種仍是對於新冠防疫的重要公共衛生預防措施,世衛推薦各國要依據世衛專家工作組的建議內容,持續提供新冠疫苗接種。」
其次,文中所稱「臺灣現在的新冠計劃免疫疫苗只有一家莫德納,這已經嚴重違反了政府疫苗採購的分散原則。」疾管署指出,這也是錯誤說法。疾管署表示,國內自2023年5月疫情解封后,兩年來的秋冬新冠疫苗均依ACIP專家會議建議,採購並提供兩家廠牌的新冠疫苗,每年均有莫德納mRNA新冠疫苗和Novavax次蛋白新冠疫苗,以兼顧民衆選擇和不同健康狀況需求,並非只有一家莫德納。
以去年底至今年初之秋冬Novavax JN.1疫苗爲例,共採購20萬劑於去年12月19日到貨,自今年1月1日起至4月初屆效期間,均公費提供12歲以上所有民衆接種。
第三、王任賢於文中所稱「臺灣因mRNA疫苗導入較晚,相關不良反應經驗有限」。疾管署澄清,該說法並不完整。國內長年以來一直針對各類公自費幼兒和成人疫苗早已建置完備的不良事件通報監測機制,並非「經驗有限」。目前國內使用的新冠疫苗,皆經衛福部藥品審查程序覈准,並有國內外實證支持其安全性與有效性。
爲保障疫苗於廣泛臨牀使用下之安全,衛福部安全監測機制設有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VAERS)接受各界通報,並由食藥署及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共同進行安全訊號監測,另同步掌握國際疫苗安全資訊。根據近期不良事件通報資料評估,並無須立即採取限制措施的安全疑慮;截至2025年第一季資料,莫德納JN.1疫苗每十萬劑接種通報約3.2件,Novavax JN.1疫苗爲3.0件,均與接種流感疫苗的不良事件通報率相當。
最後,疾管署針對王任賢所說「接種新冠疫苗,還民衆自主權」指出,國內新冠疫苗和各項公費疫苗接種推動,政府都是尊重民衆自主權,從未強制接種疫苗或處罰不接種疫苗的民衆,但政府也有責任提供民衆以實證爲基礎、且經過ACIP專家會議討論決議作出的建議、並澄清駁斥錯誤說法,讓民衆能基於正確資訊做出決定,絕無「強推疫苗只是求完成政治目的」。
至於,臺北市議員侯漢廷昨於臉書發文,「衛福部預估未來會有181萬人染疫⋯寬鬆算算有81萬份藥量,但仍有100萬人沒有藥?」疾管署說明,上週三(5月28日)依疫情資料推估5月底至6月初的門急診新冠總就診人次可能達到171萬人次,並非181萬人。抗病毒藥物並非所有檢驗新冠陽性就醫民衆都需服用,而是依醫學實證和治療指引用於治療具重症高風險因子的患者,估計約佔所有檢驗新冠陽性民衆兩成,用以降低其染疫後的重症和死亡風險。
我國抗病毒藥物儲備相關政策規劃均依據國際文獻與專家建議制定,充分考量臨牀需求與使用效益。目前新冠病毒感染以輕症或無症狀爲主,依醫囑開立一般症狀治療藥物使用即可,但在具重症高風險因子族羣(例如65歲以上、孕產婦及慢性病患),經醫師評估可給予公費抗病毒藥物治療。
疾管署指出,以此波疫情推估171萬人次就醫,目前抗病毒藥物公費儲備總量已遠超過推估需求數,包括口服抗病毒藥物倍拉維(Paxlovid)45.8萬人份、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9900人份、舒冠效(Xocova錠)5000人份,以及針劑型瑞德西韋(Remdesivir)20.4萬劑。此外,後續也有開口合約可交貨,將依疫情發展與實際需求彈性調整採購量,確保抗病毒藥物供應無虞。
▪ 報稅進入延長期最後一個月! 錯過小心面臨滯納金 ▪ 今年報稅怎麼繳纔不吃虧? 2025新制亮點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