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警棍、滅火器噴射、駕車衝撞 河南3男子暴力阻止警方追逃獲刑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因涉嫌虛假訴訟犯罪,一男子被列爲網上追逃人員。在警方實施抓捕過程中,卻遭到多名男子的暴力阻止。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這起妨害公務案件。

2024年12月17日,河南新鄉市公安局經前期摸排、研判,發現網上追逃人員樑某甲藏匿在獲嘉縣徐營鎮的某公司內,決定前往抓捕。

當日下午4時,新鄉市公安局聯合衛輝市公安局9名民輔警駕駛警車和一輛便車進入該公司,準備實施抓捕行動。

在3位民輔警身着警服,並向在場人員出示證件、抓捕手續後,徐某、韓某、王某甲一起在公司二樓圍堵、辱罵正要進入樑某甲藏匿房間的民警,並上手拉拽民警,企圖使民警放棄抓捕任務。

混亂中,王某甲搶奪警棍,徐某使用拖把、花盆等雜物扔向民警,並和韓某使用滅火器噴射民警,將民警從二樓逼退至公司大門口。由於執行公務受阻,民警申某聯繫獲嘉警方,後獲嘉縣公安局派民警到場。

逃犯樑某甲趁機逃跑,民警發現後立即跑步追擊。追擊過程中,夏某駕駛停在廠區門口的小型轎車載王某甲等人追趕民警,並向輔警李某甲撞去,輔警李某甲躲開,夏某繼續駕車行駛,在距離獲嘉縣某資源有限公司不遠處的麥田裡民警將樑某甲抓獲,夏某駕駛的車停下后王某甲下車,爲幫助樑某甲逃跑,在民警抓捕過程中,王某甲攻擊民警並搶奪樑某甲,欲將樑某甲拽上車帶離,後被民警制服。

新鄉市獲嘉縣人民法院認爲,警方到獲嘉縣徐營鎮宋吳巷村的獲嘉縣某資源有限公司抓捕逃犯樑某甲,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受阻,圍觀羣衆衆多,且多名民警和輔警遭受襲擊,不僅侵害了執行公務民警的身心健康,而且妨害司法,損害國家法律尊嚴,社會影響惡劣。被告人王某甲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被告人韓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