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永和市長胞妹遭房客狂砍33刀喪命 檢罕見求處兇嫌死刑

▲新北張姓男子(左2)因分攤電費等問題,涉冷血殺害房東太太再自首,檢方起訴求處死刑。(資料照/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北1名張姓男子向前永和市長洪一平的妹妹租屋,去年(2024年)因分攤電費等事起爭執,涉持1把長約56公分的掃刀狂砍洪婦,造成洪婦全身至少33處刀傷,張更抓狂狠掐倒臥血泊的洪婦10幾分鐘直到斷氣,才盥洗更衣自首,新北地檢署起訴張男涉犯殺人罪嫌,建請國民法官法庭判處死刑。

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施行後,檢方對適用的個案,在起訴時鮮少具體求刑,以免影響素人國民法官心證。本件檢方具體求死主因,是查明洪婦生前單純善良,即使張男同住的兒子示警、請她別續租,洪婦仍好意收留,張男僅因一時被拂逆就殺人,造成洪婦無辜喪命、家屬終身難以平復傷痛。

檢警調查,70多歲的洪婦在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的公寓住處有2間閒置房間,她貼廣告招租,張男(67歲,在押)去年7月帶着身心障礙的19歲兒子,以每月6000元承租其中1間入住,洪婦沒多久就認爲張男父子常製造噪音、開冷氣電費用得兇,要求張男改善且每月須多繳3000元水電瓦斯與網路費用,雙方時起爭執。

▲張男辯稱行兇動機是遭房東太太欺負,檢方起訴批他污衊死者。(資料照/記者陳以升攝)

去年10月29日上午6點多,張男在家又跟洪婦爭吵,張男兒子離家躲避,警方7點多獲報到場處理,張男餘怒未消,趁警員離開後,涉持1把掃刀狂砍70多歲洪婦胸頸等處,洪婦流血倒地,張男不罷休,涉繼續狂揍洪婦頭臉,接着掐住洪婦脖子10幾分鐘,確認洪婦斷氣才鬆手。

當時有鄰居聽到有人喊救命、戛然而止。張男在家盥洗換掉血衣,當天上午9點多騎腳踏車去轄區中和警分局自首殺人,警方立刻押他回家查看,赫見洪婦陳屍屋內廚房,趕緊查扣作案用的兇刀等物,在屋內多處與張男指縫也驗出洪婦血跡。

張男到案被羈押至今,他承認殺害洪婦,辯稱洪婦對他打罵、欺人太甚,自稱當天下跪仍捱打,所以拿刀捅對方泄憤,掐對方脖子制止反抗。

洪婦兒子提告指出,事發前曾跟張男對談,張男目露兇光、自稱「陸一特(陸軍第一特種兵,包含傘兵、裝甲兵等兵科)」退伍、受過山訓,會殺小動物、放血後的肉更好吃等語,令人聽了很不舒服,洪婦兒子說不想續租給張男父子,反遭張男嗆聲「不要以貌取人」。

洪婦媳婦說婆婆生前與人相處融洽,又喜歡狗兒,被稱爲「狗狗阿嬤」,婆婆事發前抱怨張男父子很吵,冷氣都開最強,2個月就花掉1萬多元電費,想請張男父子搬走,張男卻嘲諷婆婆「妳兒子在國外沒辦法啦,叫警察也沒用」。

張男的兒子證稱父親常跟房東太太吵架,一直放話想殺房東太太,其他房客證稱洪婦對房客很好,唯獨跟張男因電費與作息問題常爭吵。

檢方委託醫院鑑定,確認張男沒罹患精神疾病,雖認知功能符合輕度智障,犯案時仍可理解自己所涉行爲的違法性,不影響他辨識與控制能力,據此認定張男預謀行兇非一時氣憤而失去理智。

檢方指驗屍發現洪婦遺體全身刀傷至少33處,左眼瞼遭打爆、滿臉是血,可見張男手段兇殘,且張男事前曾被舉報常把兒子打得悽慘哀叫,顯示張男慣用暴力,更冷血殺害善心收留他們的洪婦,還污衊死者,據此起訴張男涉犯殺人罪嫌,並建請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