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豪門突然冒出私生女:2歲沒了爹,39年後歸來爭遺產?

近日,臺灣省一位現年41歲的陳子婷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配已故39年的生父吳火獅的遺產。看來,短劇裡的狗血人設還真是取材於現實,不過逆襲的劇情就沒那麼容易上演了。

文丨金融八卦女特約作者:興華

· ··

夏天,瓜容易炸裂的季節,尤其是豪門家的大瓜。

臺灣省的千億金控豪門,新光吳家創始人吳火獅,人已經走了39年了,他的私生女卻還在跟他的原配子女打官司搶遺產。

近日,臺灣省一位現年41歲的陳子婷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配已故生父吳火獅的遺產。

她在去年已經獲得了法院判決確認了與吳火獅的父女關係,向吳火獅及妻子樑桂蘭所生的六個子女等提出繼承權主張,這一輪遺產訴訟在7月24日進入法院調解程序,訴訟的金額能達到百億新臺幣級別。

之前很長時間裡,外界都不知道陳子婷的存在,更不用說她和吳火獅的關係。直到2004年,陳子婷的母親陳麗如突然對外宣佈,陳子婷是她和已故新光集團創始人吳火獅的女兒,這件隱秘往事才被曝光出來。

作爲一位私生女,陳子婷比吳家的長孫女吳欣盈還小整整6歲,生下來2年之後吳火獅就去世了,她記憶中也沒有見過爸爸,爭遺產的時候纔出現。

看來,短劇裡的狗血人設還真是取材於現實,不過逆襲的劇情就沒那麼容易上演了。

1./ 金融三大家族之首,白手起家成鉅富/

提到吳火獅和新光集團,在臺灣省可以說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這麼說吧,韓國人離不開死亡和三星,臺灣省的人民離不開新光。

新光集團是從貿易轉向工業,工業轉向金融,又從金融轉向多元的大型商業帝國。旗下既有以保險和銀行爲主業的金融控股,又有私立醫院和文旅項目,還有煤氣這樣的公用事業,以及地產開發和百貨零售等等。現在北京的大型高端商場SKP,原名叫新光天地,就是新光集團開的,這商場不只北京有,遍佈很多大城市。

吳火獅17歲就去了臺北市平野商店當學徒,這是一家日本人開的商行,類似電視劇大染坊裡面的貿易行。這家店規模很大的布料進口批發商,來來往往的商販很多,貨物進出量也大,吳火獅學起來也上手很快,20歲的時候就當上了分公司小川商行的總經理,負責棉布批發,在臺南和日本往返。

1945年,日本人被趕走了,吳火獅終於可以自己創業,開辦了新光公司。雖然這只是一個商行,但是好歹是自己的,這次也不用再去日本了,就在臺灣省和大陸之間來回賣貨。布匹賣得順了,他還設廠從事茶葉加工、榨油和製作紅糖,賣往大陸,運上豆類、麪粉和布匹回來,這樣一趟船來回都是滿艙,很快就成了大富豪。

1949年後,兩邊的貿易又斷了,吳火獅去找了日本的公司學技術,在苗栗創辦了新光紡織廠,生產絲織面料,又在新竹開染織廠,上下游一體,從批貨的倒爺,變成了掌握貨源的大廠長。

現在大家可能覺得銷售渠道重要,當年供不應求的時代,工廠貨源纔是最牛的。

做到六十年代,吳火獅已經是臺灣省紡織公會的理事長,此時的他看到了新商機,開始把手伸向了金融業。

那幾年,吳火獅每年爲工廠進出口貨物要交鉅額的保費,次數多了他一想,這也是一個大的掙錢路子,拿到牌照就能開的業務,幹嘛把這個錢給別人呢。

說幹就幹,在1963年,吳火獅創立了新光物產保險公司和新光人壽保險,第二年又創立了大臺北瓦斯公司(煤氣行業領先),1974年,他創立了新光百貨娛樂公司、臺灣證券投資公司、臺灣租賃等企業。

大宗商品起家,大消費有了,金融業還多條路發揚光大,和三星前半段發展路子還真是蠻像的,就差半導體他沒做了。

不過,六十年代的時候,臺灣省的保險是國泰和國光兩家巨頭壟斷的。剛入行的新光,連保單都得先抄別人家的,推銷的時候顧客沒聽過公司的品牌,意願很低。

沒錢打廣告,他就在電影院花5塊錢打尋人啓事:“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吳經理外面有人找”。這句話就像現在的彈幕一樣,在大屏幕上來回滾動,這便宜廣告算是讓他玩明白了,成了經典的商業案例。

▲圖右爲吳火獅

尋人啓事廣告見效了,吳火獅又想了個新招,他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個有獎問答的欄目,叫《討厭人壽保險》,很多人爲了得獎,就寫信寄給新光,這樣吳火獅就拿到了他們的地址和聯繫方式,然後派業務員上門發獎品,順便就推銷保險。

很快,新光人壽打破了國泰和國光的壟斷,崛起成爲新的保險巨頭,規模僅次於國泰。

不過,時間來到1986年,吳火獅突然去世,留下了大型的商業帝國和四個兒子兩個女兒,四個兒子被外界評價爲四頭小獅子,個個都有能力也有個性,如果內鬥狠了,家族事業可就危險了。

但這四個兒子,剛有掐架的苗頭,就迅速被吳火獅的夫人給壓服了。

2./ “白富美”正房夫人接手產業,管住四子二女龍爭虎鬥/

吳火獅的夫人原名樑桂蘭,是名副其實的白富美,當年吳火獅和樑桂蘭相識,是吳火獅經常送貨的一家小賣店老闆搭線,他很喜歡吳火獅,覺得小夥子人品不錯,又和樑家有點交情,就介紹給了樑桂蘭認識,“看見他穿的一身寬大西裝,親戚都覺得這個人一定是充門面的”。

雖然不太看好,但是桂蘭的爺爺奶奶卻親自前往新竹去了解吳火獅的家世,發現這小夥子是真沒背景,但是爲人上進又可靠,於是樑桂蘭就嫁給了吳火獅,那一年她才21歲,結婚之後立馬改姓成了吳桂蘭。(那會兒是跟日本的規矩,結婚後夫妻同姓,夫改妻姓也是有的)

當時的吳火獅,全身心投入在生意上,新婚妻子就送到老家陪婆婆,一年後才接到吳火獅身邊,沒多久就懷孕了,在1944年生下大兒子吳東進。

這一年,樑家看女婿一心拼事業,女兒也生了孩子,就給了很多支持,所以吳火獅成立新光商行的本錢裡,有一筆是靠岳父家的。

前後也就十年的時間,吳桂蘭共計生了六個娃:四個兒子兩個女兒。

在吳光獅去世的時候,大兒子吳東進只有42歲,其他幾個兄弟姐妹三十幾歲正當壯年。

但還是吳桂蘭主持家族事務。那時候吳火獅的大哥吳金龍、三弟吳金虎都在,也算是新光的老臣,吳桂蘭力排衆議,讓大兒子吳東進擔任集團的主要負責人。不過,爲了避免兄弟反目,她給四個兒子都安排了職位。

當然了,她自己纔是權力最高的那個人:

恰恰每個人都做了安排,平起平坐,兄弟四人的矛盾還是很容易就激發。

先是老四吳東昇打算從政,老大吳東進覺得,這不僅要花一大筆錢,搞不好還會影響吳家形象,以“長兄爲父”的姿態強壓四弟不能從政,爲此兩兄弟大打出手,老四最終“被迫”遠走美國讀書。

隨後,到1996年老大和老三又因爲印鑑(公章)爭鬥起來。新光合成纖維公司是新光集團旗下最大的公司,老大吳東進雖是董事長,但公司保管印鑑的是總經理老三吳東亮,老大想“收回”印鑑,老三卻認爲按照母親的分配,這家公司該由自己負責,董事長只不過是掛名而已。

爲此兩人爭吵不止,還互扔菸灰缸,甚至找警衛要把對方趕出去,這撕起來的場面可就不好看了。“和小時候一樣,講不過就打。”眼看事情鬧大,老媽出面調停,以80歲高齡出任公司“董事”,決定公司印鑑交給總經理室主任保管,算是“各打了五十大板”。

而且,四個兄弟間的爭鬥,也不只是小弟跟權力最大的老大鬧。2002年12月,老三吳東亮掌控的臺新金控將老四吳東昇爲董事長的臺證證券、臺新票券納爲子公司,兄弟二人準備大幹一場。

當時老四已經從政,老三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將老四安插在臺證證券的“親信董事”全部換掉。這操作,直接惹怒了老四,於是到老母親那裡去告狀。

這一次,老大、老二也站在老四這邊,最終老母親決定,老四從老三手裡交換到新光合纖的董事長職位,相應的放棄臺證證券、臺新票券的權利。不過在董事長交接儀式上,不想讓權的老三遲遲不到,老媽樑桂蘭以新光集團的名義發佈聲明,指責吳東亮“不孝不仁不義不誠心”。老三和老四打了半年官司才把事情解決。

經歷這麼多事之後,老太太總算明白,“中央集權+藩王”模式肯定沒戲了,不如直接各立山頭,只是大家都同屬於新光集團還用新光這名字就行。

老大吳東進掌管新光金控、新光人壽、大臺北瓦斯、新光醫院;老二吳東賢負責新光紡織、新光產險、新光投信;老三吳東亮手握臺新金控、臺證證券、臺新票券;老四吳東昇主理新光合纖跟後來的瑞興銀行。

3./ 私生女糾紛二十年,借新法翻身搶遺產/

話說回來,雖然是家裡鬥得兇,但是這些年新光集團越做越大了,兄弟姐妹的聯姻配合也走得很穩。

首先說一下吳火獅的兩個女兒,都是豪門世家聯姻的典型。

其長女吳如月,嫁給了前臺灣鍊鐵公司董事長、商界聞人陳逢源的外孫郭瑞嵩;其次女吳如英,嫁給了前“國大代表”、霧峰鄉長之子林隆士。這兩個女婿不僅是世家子弟,一個管理基金會一個管着銀行,還都當着大學教授,財富和社會地位兩手都硬。

而四個兒子,更是跟其他土豪聯姻。比如大兒子吳東進,娶的事太子集團創始人許勝發的次女許嫺嫺,他們生下的長女吳欣盈(就是比爺爺的私生女還大6歲的三代長女),嫁的是華南金控董事長林明成的兒子林知延,家族身價超過320億新臺幣,已經是“富八代”的老老錢了。

結婚的時候,因爲兩家集團合計有千億新臺幣資產,又被媒體打出“千億婚禮”的標題。

可惜的是,她倆的婚姻剛兩年就開始鬧着要離婚,結果官司打了整整六年才離成,看來就算是土豪,也要面對離婚難的困境。

而老四吳東昇的老婆叫何幸樺,她的爺爺是永豐餘集團創始人之一何義,也是一個生意做了幾代的大家族。

就這樣,新光吳家的婚姻、事業蒸蒸日上,卻在2004年面臨要“增加一個家庭成員”的尷尬事件。

一個名叫陳麗如的女人,自稱是吳火獅的婚外情人,並且多次陪同吳火獅在大型生意談判中取得成功,這感覺不和純淨水老爺子的情況很像嗎。

▲(陳麗如)

陳麗如還說,自己給吳火獅生了一個女兒叫陳子婷,陳子婷隨即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要求吳家將她認祖歸宗。

也就是說,1984年,吳火獅已經六十多歲了,還和陳麗如生了個小女兒,可誰知道,小孩才兩歲生父就死了,陳麗如辛苦了多年把女兒養到20歲,突然忍不了了,帶着陳子婷找上了吳家,還要求吳家的人出庭驗DNA認親。

因爲這個案子,六兄妹和老太太難得地上下齊心,一致對外打官司,最後陳子婷因爲拿不出吳火獅生前撫養她的證據,就敗訴了。

不過,吳家從2006年開始,還是由新光高層出面,每三個月支付陳麗如母女30萬元新臺幣(相當於2.4萬人民幣),這點錢也就夠維持生活的。

媒體報道時,還曝光一段2011年李峰遙與陳麗如對話錄音,李峰遙對話中向對方說明,吳家並非全然否認陳子婷身份,只是考量吳火獅與元配吳樑桂蘭的情緒,一切低調處理。當時他還直言:“妹妹回新光吳家,那些哥哥姐姐不照顧也是沒用的。”還表示“等東進、東亮的媽媽(注:指樑桂蘭)過去後”,再討論認祖歸宗的安排。

到2016年,老太太也去世了,吳家只剩下六個兄弟姐妹。

陳家母女倆的訴訟也沒有停止,一方面是2010年臺灣省改了法條,明確私生子和婚生子一樣有繼承權,另一方面,2011年吳家給陳家母女的生活費斷了,所以陳子婷又換了個“死後認領”的方向重啓訴訟。此案歷經多層法院審理後,於2023年11月被“最高法院”正式認定:陳子婷爲吳火獅之女,可在身份證上列爲其父親。法律身份確認之後,現年41歲的陳子婷於2025年6月提起訴訟,向六位兄姐要求分產。

當然了,新光做這麼大,法務也很能打,新光吳家主張父親遺產早已分配完畢,且陳子婷是這兩年才取得繼承人身份,依照法律已超過15年法律時效,不具備分產資格。

這場官司,打了二十多年還沒結束,快要從《糖心風暴》拖成《意難忘》了,而臺灣省的豪門,更關心這個案子的判決會不會影響自家財產的分配,畢竟豪門私生子,也不是啥新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