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路樹倒塌…他未禮讓直接左切!害直行騎士撞噴慘死 下場曝光

▲切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害騎士慘死,苗栗男遭判刑8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彭姓騎士2024年間切換車道時,因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未注意安全距離,導致直行的楊姓騎士閃避不及,雙方發生碰撞,楊男打滑後撞上電線杆,頭部、全身多處受有嚴重傷勢,搶救無效亡。日前法院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彭男2024年4月28日下午1時58分,騎乘機車沿苗栗縣卓蘭鎮臺三線由南往北方向行駛外側車道, 行經臺三線145公里200公尺處時,見到前面擺放三角錐和有路樹倒塌,不料,他並未禮讓直行車,直接往左切,而當時另名楊姓機車騎士正在內側車道,楊男閃避不及,雙方發生碰撞。

楊姓機車騎士打滑後,撞擊路旁電線杆,受有顱底骨骨折、右大腿脫套損傷、肌肉撕裂傷及低血容休克、右側肺挫傷並血胸、右鷹嘴突骨折、右側髂骨骨折、雙側股骨骨折、雙側脛骨及腓骨骨折、第11胸椎骨骨折等傷勢,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考量彭男坦承犯行,並未與受害者家屬達成調解,也並未賠償被害人家屬,另外,楊姓騎士雖然沒有肇事因素,但酒精濃度達0.2484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最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將彭男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