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下班遭「酒駕保時捷」奪命!夫掩面哭:不能放任這種事一直髮生

記者陳宏瑞、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近日接連傳出2起酒駕撞死人事故,第二起事件發生在今(12日)凌晨,死者蔡吳姓婦人(67歲)下班後騎着機車返家,未料卻在路口遭酒後開着保時捷休旅的洪男(59歲)闖紅燈撞上,送醫搶救不治。死者丈夫蔡男痛訴,酒駕奪命事故不斷髮生,政府應再加重刑罰遏止歪風;而肇事的洪男今早移送地檢署,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警方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高雄保時捷男酒駕撞死婦人,死者丈夫掩面痛哭。(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死者丈夫蔡男表示,妻子在一處三溫暖擔任按摩師,平時上班時間爲下午4點到凌晨0時,每天下班都走同一條路回家,未料今凌晨妻子下班時,卻在熟悉的路口遭酒駕奪命。蔡男悲痛表示,接到警察通知時不敢置信,「這種喝酒開車的很不應該,已經是第二件了,政府要嚴格一點,不能放任酒駕、讓這種事情一直髮生。」

▲洪男酒駕撞死人,今早移送時不發一語。(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而肇事的蔡男過去有多起酒駕前科,但仍學不乖,今第4次酒駕還肇事奪命,遭警方上銬帶回後,竟在拘留室內倒頭呼呼大睡,對自己的惡行絲毫不覺,相當冷血。警方原本預計今上午將洪嫌帶往殯儀館進行訊問,但現場媒體聚集,因此檢方臨時指示先將洪嫌移送地檢署。

洪嫌走出警局時,立即遭到大批媒體包圍,面對記者詢問「喝酒後爲什麼要開車?」「知道自己撞死人嗎?」洪嫌全程不發一語,快步走上警車。警方表示,初步訊問後,將洪嫌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駕致死、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