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載運逾700公斤市價20億毒品闖關 大陸4漁民求法官輕判

大陸籍孫姓船長去年9月3日駕駛柬埔寨籍漁船自泰國灣載運海洛因498塊、大麻399包等大批毒品逾700公斤,13日晚航行至我國東沙海域處,等待與其他船舶接運時遭海巡攔獲,孫及其4名大陸籍船員被訴,臺南地院今開庭審理,孫、吳及侯姓3人認罪,李姓船員則請求無罪判決。

孫等4人被依涉運輸第一、二、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經檢察官與海巡署查緝隊粗估,本案全數毒品市價約20億元,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爲近5年查獲數量之最,海洛因及大麻可供約250萬人次施用。

臺南地院合議庭今上午開庭審理,孫等4人在辯護人陪同下出庭,檢方也聲請孫、吳2作證詰問。

侯、李2船員辯稱在柬埔寨賭場等候出船時,遭人言語威脅且護照被收走,甚至不知出海收送貨品是什麼東西。李也否認在泰國灣收貨時,未協助將貨品藏匿船艙內。

孫說,經吳介紹與「代理」認識,指每人以人民幣10萬出海工作,但船上沒有大型漁網等,也非正常出海捕漁程序。他說,4人一起將貨品搬入船艙,不知道是什麼東西,但很刺鼻,沒有看到有人遭看管或拿槍威脅。

吳說,代理找上他,起初代理稱出海「也許是收海鮮、也許是收貨」,在柬埔寨出海前碼頭,代理即稱是化學藥品,貨不能打開,上頭有封條,如打開工資就沒有了。他說,知道是走私貨,但不知走私什麼東西,4人在船上討論過。他也說,沒看到有人遭到威脅,這趟有工資及獎金,可收一萬美金。

同,孫等3人請求減輕、從輕量刑,李辯受侯邀約上船,一切聽從船長指揮工作,但對內情一概不知情,請求無罪判決。今上午辯論終結,合議庭預定4月28日宣判。

檢方起訴,孫等4人以每人人民幣10萬元代價,接受自稱「代理」指示出海接運違禁物品。孫於去年9月3日擔任船長,駕駛柬埔寨「YAMA68」漁船,搭載吳等3人,自柬埔寨西哈努克市出航,隔天中午12時許,航行至泰國灣處與不詳船舶並靠。

對方將袋裝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98塊(合計淨重174餘公斤)、第二級毒品大麻399包(合計淨重393餘公斤)、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15包(合計淨重14餘公斤)、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第三級毒品(2C-B)白色粉末17包(合計淨重15餘公斤)拋至漁船甲板上,吳等人再合力將毒品搬運至船艙藏放。

檢方表示,孫依指示於13日下午5時許,將漁船航行至我國東沙海域,等待晚間與其他船舶進行接運。然而,同日下午6時17分許,我國海巡船舶發現漁船形跡可疑,且試圖逃避登臨檢查,認該船涉有不法犯行,予以攔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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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今開庭審理,孫、吳及侯姓3人認罪,李姓船員則請求無罪判決,全案預定4月28日宣判。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