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訴不公 割頸案家屬:少事法是惡法

新北市國中生在校被割頸身亡,犯案的郭姓男學生和林姓女學生分別被法院判處十二年和十一年全案定讞。楊姓被害少年的雙親昨天舉行記者會,拿出判決書泣訴判決不公。記者陳正興/攝影

新北割頸案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判十二年、十一年徒刑定讞。楊姓被害人父母昨提十八點說明,控訴少事法是惡法,並點名歷審法官劉麗君、謝靜慧和汪怡君成加害者幫兇,「法官給了我們絕望」。

二○二三年十二月廿五日,林女教唆郭男在學校行兇,楊姓國中生遭郭割頸身亡。楊的父母昨由議員石一佑陪同舉行記者會,控訴審判時法官引導兇嫌認罪再輕判等種種不公,且不斷以少事法打被害人家屬悶棍。兩人多次掩面哭泣,全身顫抖。

楊父痛斥,毒駕撞死警察者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兇嫌卻輕判,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替兩名加害者脫罪,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希望縱放兇手的無良法官受到懲罰。歷審法官中,他僅認同二審陪席法官沈君玲具同理心,和他在聆判時都忍不住哭了出來。

楊父哭着說,他兒子當時急救躺在擔架上,郭姓兇嫌竟拍照附註「最美的風景」,「這樣冷血的人,法官認爲可以教化?」還要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訴訟。

楊父說,二審受命法官汪怡君說「有沒有機會讓他們孝順你們?」遭輿論撻伐,他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爲不敢得罪法官,只能吞下委屈說「尊重高院說明」。

他也感嘆法官和教育部對不良學生的「愛護」,在法庭上,郭說國一就帶刀上學;他質疑,學校搜書包被說是沒有人權,但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以前學生累積三支大過要被退學,現在學生一學期被記超過五十支警告,得到了什麼?因爲教育部以受教權至上,所以不會有事,在他看來等於得到五十個勳章。

「如今法官已經認證,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楊父批評這種指標性的案子輕判後,產生的蝴蝶效應將無法衡量。

楊母說,看到如此兇殘殺人犯仍可教化,是否曾考慮被害人立場?他們沒要求死刑、無期徒刑,但郭、林已羈押二年,最快再二年就可申請假釋,公平嗎?少事法究竟要保護誰?這樣殘殺的方式最後還是保護加害人,這不公平;這判決恐變成「只要想殺人,沒什麼不可以」,未來臺灣教育如何發展?

楊母說,兇嫌只在法庭演給法官看,說(賠)給家屬一四○萬,判決書卻寫二百萬,實際上楊家只收到廿萬;楊父批「殺個人廿萬元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