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慘截肢 怨對方坐牢就沒事
雲林縣虎尾鎮陳姓男騎士去年被撞左小腿截肢,12日他得知肇事者被求刑7年,感嘆肇事者只要服刑就沒事。(民衆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9月14日發生2汽車在市區飛車追逐事件,造成6人輕重傷,其中陳姓男騎士因傷勢嚴重,左小腿膝蓋以下截肢,裝義肢經半年復健才重回職場。12日雲林地檢署依法起訴相關5人,向法院具體求刑至少7年。陳男強調,肇事者判7年也換不回他的小腿,只要服刑完就沒事,人生實在不公平。
虎尾警分局去年9月14日下午接獲民衆報案,2輛汽車於虎尾鎮林森路2段路上競駛追逐,還失控撞上停等紅燈的5輛機車騎士與乘客共6人,其中陳男小腿骨折、左腳斷肢,傷勢最嚴重。
檢方查出,林男、張男、曾男受友人「阿姐」委託,前往虎尾鎮林森路2段415號「大盤大五金食品百貨賣場」附近某檳榔攤,與廖男商談債務問題,沒想到協商破裂,廖男由陳男駕車載其離去,林男3人見狀,駕車尾隨展開追逐,才發生憾事。
檢方偵查終結,依《刑法》第185條第2項後段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重傷罪、第284條後段之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將5名被告提起公訴,向雲林地院具體求刑至少7年。
45歲陳男表示,事發當時他下班騎機車要去接雙胞胎兒子放學,車子行經虎尾市區停下來等紅燈,突然2輛汽車瘋狂飆速,失控撞向他與周邊的人,瞬間大家都倒在地上哀號,幸好當時還沒接到孩子,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陳男送醫後因左小腿傷勢嚴重,需截掉左膝以下小腿,靠義肢才能行走,復健半年才勉強重回職場,車禍陰影仍縈繞在心中,肇事者判7年也換不回他的小腿。
陳男氣憤表示,肇事者事後完全沒有來關心他的傷勢,更不用說談賠償,他也沒辦法聯繫到對方,日後只能靠司法途徑爲自己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