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提醒:金居期貨未沖銷部位達流通股數13.6%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17條規定,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之標的證券爲股票者,其同一標的證券的未沖銷部位表彰總股數於任一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逾該標的證券在外流通股數15%時,期交所得自次一交易時段起限制該期貨的交易以了結部位爲限。前開比例低於12%時,期交所得於次一交易時段起解除限制。

截至2025年9月9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期交所掛牌的金居股票期貨契約(PQF),全市場未沖銷部位表彰總股數佔金居證券在外流通股數比例已達13.6%,期交所提醒從事金居期貨(PQF)的交易人隨時注意未沖銷部位總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