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一萬違什麼憲? 民衆看得到「很可能拿不到」

▲政院傳出擬以「釋憲」或「不編預算」方式解套,不管哪一種方式,反正就是「不發」。普發一萬民衆看得到,但短期很可能拿不到。(圖/記者劉維榛攝)

●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立法院上週五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明訂對國人普發一萬元現金。條例通過後,民進黨和行政院齊喊違憲,民進黨團主張由政院提出覆議,政院則傳出擬以「釋憲」或「不編預算」方式解套,不管哪一種方式,反正就是「不發」。普發一萬民衆看得到,但短期很可能拿不到。

只要民進黨不要的 通通都違憲

從賴清德去年就職以來,民進黨動輒就把「違憲」二字掛在嘴邊,提高原民禁伐補助違憲、總預算刪減也違憲、《財劃法》增加地方財源更違憲,增加政府支出違憲、減少政府支出也違憲,反正只要民進黨不要的,對人民或地方好的,通通都違憲。

民進黨最常講的理由就是,立法委員「不得爲增加支出之議」,只要結果會導致政府支出增加的,就都違憲。但政府所有的施政作爲,背後都是預算,公共建設要預算、社會福利要預算、教育經費要預算、補貼臺電要預算、提升國防要預算,每一樣都是錢。難道這些所有的重大政策或建設,立委都只能刪而不能主張增嗎?

遠的不談,就講立法院纔剛剛通過《軍人待遇條例》提高軍人的待遇,也是增加政府的支出,國防部估計每年要增加300億的費用,爲何民進黨不說違憲、不提覆議?

對民進黨主張只要增加政府支出就是違憲,在野黨最常舉做反證的就是,民進黨團在2011年提案修法提高「老農津貼」。除此之外,很多年金相關的法案,最終都會增加政府支出,甚至連「隨物價指數」調整這樣的字眼,也都會造成預算的增加,難道物價可以漲、預算不能漲嗎?

再者,有些法律案是行政院和立委都同時有提案,例如XX津貼可能行政院隨着物價的上漲覺得應該調漲1000,而有立委主張漲2000,這時立委的提案難道就自動作廢嗎?那如果立委的主張是漲500,難道就不增加政府支出了嗎?

再以這次特別條例原規模4100億來說,立法院砍了補助臺電的1000億、增加了普發現金的2300億,最終變成5450億,民進黨和政院說這樣違憲。若在野黨立委格外支持政府,把補助臺電和國土韌性各加500億變成5100億,這樣違不違憲。

民進黨總把「立法委員不能增加支出」掛在嘴邊,但看看《憲法》第70條的文字「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爲增加支出之提議」。《憲法》明明白白寫着只針對「預算案」,法律案原本就包含在內,民進黨立委和行政院是有閱讀障礙嗎?

當然,這是賴清德總統在團結第三講所說,臺灣1946年沒有派員參與制訂的《憲法》,這個《憲法》本文到底算不算數、合不合法、需不需要遵守,可能還要問問賴清德的意見。

▼從賴清德去年就職以來,民進黨動輒就把「違憲」二字掛在嘴邊。(圖/記者屠惠剛攝)

政院想以「不編列預算」偷吃步 拖過大罷免

大罷免投票在即,民進黨和行政院不敢在此時提覆議、也不敢表態要釋憲,怕在此時引起民怨、不利大罷免,所以政院就想到要以「不編列預算」的偷吃步,不遵守立法院制訂的法律,先拖過大罷免再說。

政院可以不遵守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嗎?理論上當然不行,但預算編列權是在行政院的手上,如果行政院堅持不編列,立法院也沒有預算可審,民衆自然就拿不到錢。

但政院也沒講清楚到底會怎樣「不編預算」,是5450億的特別預算全部不編,還是隻編國土韌性的1500億和支持產業的930億;若是後者,這樣的預算能看嗎?立法院又有可能通過嗎?

根據《憲法》63條的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當初因爲「停建核四」所做的釋字520號解釋,就曾將法定預算解釋爲「措施性法律」,並把興建核四認爲是「國家重要政策」,行政院不能片面停止。同樣的道理,立法院自然會把普發現金當成國家重要事項,政院也沒有不執行的空間。

在朝野爭吵普發現金的同時,立法院也正進行大法官提名人的審查,被提名人陳慈陽被問到對立法院日前修法回覆退休警消替代率時,只表示「一切尊重立法權」,並不認爲有違憲之處;對於普發現金則說,行政、立法兩院有爭議,應該循兩院政治爭議解決模式處理。

很顯然,陳慈陽並不認同,過去一年多大法官直接介入行政、立法兩院爭議,動輒對政治性議題做出憲判的作法。而大法官過去的作法並沒能解決憲法的爭議,反而使得五院之間的結越打越死,甚至連司法院都被拉進戰場,讓憲政難以運作。

大罷免的結果不僅僅關係到全民能否領到這1萬元,更將決定國家未來的走向。如果大罷免真的成功,取得國會多數的民進黨,必然會任命更多體察上意的大法官,所有過去一年民進黨不滿意的法案,都可能如同普發現金一樣走進憲法法庭,最終被判定違憲。

若民進黨無法取得國會多數,纔可能看到政治協商與妥協,讓國家脫離過去一年動輒覆議、釋憲的軌跡。

▼如果大罷免真的成功,取得國會多數的民進黨,必然會任命更多體察上意的大法官,所有過去一年民進黨不滿意的法案,最終被判定違憲。(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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