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26日提彈劾賴清德程序草案 黃國昌:各地舉辦完公聽會後再表決

▲黃國昌出席民衆黨「憲政還是亂政?從拒絕副署看行政權的邊界與失控」公民論壇,並於會前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立法院在野黨將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案。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兼黨主席黃國昌今(21日)透露,下週五(26日)會提出彈劾程序草案,包括全院委員會什麼時候召開、怎麼進行,他這一兩天跟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密集討論中;而排的議程裡,會到臺灣每個縣市、每個社區、每個角落舉辦彈劾總統公聽會,等到所有公聽會舉辦完畢,纔會進行投票表決程序。

國民黨團、民衆黨團19日宣佈,將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羅智強表示,將在23日的程序委員會中排案,最快26日院會就可以表決,表決通過成案後,就會召開全院委員會討論日程表草案;後續除將邀賴以被彈劾人身分到立院說明,也不排除於全國各地舉辦公聽會。

黃國昌21日下午出席民衆黨「憲政還是亂政?從拒絕副署看行政權的邊界與失控」公民論壇,並於會前受訪。對於是否跟國民黨商討好彈劾案主文的內容跟方向?會否把質詢方式,例如一問一答都寫進去?黃國昌說,彈劾文上週五全數簽署完畢,已正式送給議事處,星期二(23日)就會排入程序委員會,下週五(26日)會提出彈劾程序草案,包括全院委員會什麼時候召開、怎麼進行,這一兩天跟羅智強密集討論中。

黃國昌說,他非常慎重看待這場彈劾賴清德違憲的程序,會先在立法院先召開公聽會,也會邀請賴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列席說明,但請賴注意,不是來國情報告,而是以被彈劾人身分列席說明;也賴不要誤會,可請賴列席說明的條文,跟新國會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賴自己當立委就通過的條文,不知道賴到時會不會又說條文違憲、「立法院沒資格邀請我列席說明」,5位司法「獨夫」(指大法官)趕快出來幫賴皇帝洗地,說邀請被彈劾人來國會列席說明的條文違憲,民進黨現在做什麼沒有下限的事情,都不會讓他感到驚訝。

黃國昌表示,但在野黨要訴諸的是讓人民知道,臺灣人幾十年來爭取到的民主自由法治,在賴清德執政一年多時間內就被糟蹋地體無完膚,因此排的議程裡,會在全國各地舉辦公聽會,由立法院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到臺灣每個縣市、每個社區、每個角落舉辦彈劾總統公聽會,等到所有公聽會舉辦完畢,纔會進行投票表決程序,因爲要讓人民清楚知道爲何彈劾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