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警方打掉一詐騙團伙!
2025年2月28日,隨着法院最後一道判決書的宣判,張某陽團伙系列詐騙案宣判完畢。張某陽團伙1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等不同徒刑。
2024年2月以來,張某陽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服刑十個月期滿出獄後,不思悔改,糾集幾名刑事犯罪前科人員,在臨沂某地租賃公寓,想法“掙快錢”“快掙錢”,以滿足其高額消費和奢侈生活需要。
2024年3月12日,平邑縣公安局卞橋派出所接羣衆舉報稱:在臨沂某公寓內有人組織實施網絡詐騙。接報線索後,卞橋派出所立即成立專班開展調查。經過近一年的努力,打掉了以張某陽、汪某、尹某苒爲首的13人詐騙團伙。
經查,2023年以來,張某陽、汪某、尹某苒等人利用受害人貪圖小便宜、意欲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在釘釘羣、QQ羣等聊天羣,針對不特定對象實施“抓魚”,以發放福利、補助、分紅等名義,通過誘導受害人購買超市電子購物卡、點券,以及充值皮皮蟹鑽石、掃碼等方式實施詐騙,並銷贓獲利。瘋狂作案30餘起,詐騙金額40餘萬元,致黑龍江省、江蘇省、四川省、廣西自治區、天津市等10餘省市10餘人上當受騙。現部分贓款已被追回退還受害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等待他們將是法律的嚴懲。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羣衆:天上不會掉餡餅,莫貪圖小便宜;不要輕易相信網絡“高額回報”,不要輕易相信網絡“投資分紅”;投資需謹慎,注意甄別,以免上當受騙,導致財產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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