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街頭藝人申辦全面線上化 展演場地增至23處

屏東縣政府從今年起正式啓用街頭藝人線上數位化申請系統,同時新增展演場地至23處。(屏縣府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政府從今年起正式啓用街頭藝人線上數位化申請系統,同時新增展演場地至23處。(屏縣府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政府從今年起正式啓用街頭藝人線上數位化申請系統,凡是新申辦、補發或換髮證件,以及展演場地預約,都可透過「屏東縣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臺」完成,同時,展演場地更由17處擴增至23處,有3大社福館、西市場等。

屏縣府文化處指出,今年不僅有申辦服務升級,「公共空間街頭藝人展演計劃」也同步升級,展演場地由17處擴增至23處,新增屏東、九如及恆春社福館、西市場、屏東縣多層級樂活照顧服務園區、以及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等特色場域,提供街頭藝人更多表演機會。

文化處進一步表示,凡持有屏東縣有效街頭藝人證者都可申請展演,並透過線上系統申請場地檔期,每月5日前開放申請2個月後的場地,每日展演時間以2小時爲限,確保公平分配,讓每位街頭藝人都能在公共場域與觀衆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