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住家延長線插滿各種電器釀火災延燒鄰居 法院判公共危險
屏東縣程姓男子長期將延長線插滿電器設備,水煮電鍋、刮鬍刀、手機充電線與電風扇,讓延長線長期通電狀態且放置地面,造成電源線產生高溫破損引發火災,火勢延燒鄰居,屏檢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屏東地院審理,判程男犯失火燒燬住宅以外之物罪,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屏檢起訴,程男在房屋1樓客廳北側牆面開始串接兩條延長線到房屋1樓臥室東側地面處使用,並在延長線插座插有煮水電鍋,刮鬍刀、手機充電線與電風扇等電器設備,且平日都沒有將該電器設備的插頭從延長線插座拔除,或將延長線插頭拔掉,導致延長線長期呈現通電狀態。
屏檢起訴指出,火災發生2024年10月29日11時23分許,因爲延長線長期放置在地面,經常發生電源線拉折的情形,造成電源線產生局部高溫,導致塑膠絕緣批覆老舊劣化或破損,產生高溫電弧火花,引燃臥室內東側地面餐桌下方的雜物,因此迅速在房屋內擴大延燒,火勢蔓延到隔壁兩戶鄰居,導致公共危險。
檢方起訴指出,幸好鄰居任男發現火災趕緊報案,消防人員到場撲滅火勢,火災現場勘驗,才發現是延長線插滿各種電器設備釀成火災。
判決指出,因程男疏失,沒有將電器在不使用狀態下拔下插頭,或將線路從電源插座拔除,讓延長線長期呈現通電狀態,導致火災發生,危急公共安全,考量程男坦承犯行,也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和其他被害人對賠償金仍無共識,無法和解,因此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消防局提醒,選購延長線,考量使用距離及空間,避免購置過長延長線,減少電線捆綁;電線使用時,應儘可能平鋪或自然方式展開。除捆綁外,電線本身遭擠壓,也會產生不當凹折,使用環境應特別留意。另外,當發現插座孔有綠繡、焦黑,發熱、插頭插入插座後有鬆動情形,要更換插座,購買時要檢查具有商品安全標章及CNS插座。另外,插座長期不用時,建議使用插座保護蓋。
延長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劉星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