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KTV「三軍互打」海陸隊員慘亡 24歲陸軍步兵殺人罪起訴
▲屏東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吳男 。(圖/資料照)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發生於113年10月12日凌晨屏東市瑞光路KTV兇殺造成1死3傷案,屏東地檢署7日依殺人罪起訴當時是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士兵的吳姓男子,移審法院續押,檢方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起訴書指出,被告林姓男子(案發時爲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軍人)與友人鄞姓男子,於113年10月12日凌晨2時許,至屏東市瑞光路某KTV飲酒唱歌,友人鄞男、江男與店內其他顧客因座位分配問題產生肢體衝突,經店員驅趕所有顧客至店外道路上之公共空間後,被告林男仍於店外持續叫囂、推擠,並進而引發被告林男、鄞男、江男與其他顧客產生第2波衝突(鄞男、江男涉犯妨害秩序、傷害部分,另案偵辦中,不在本件起訴範圍)。
林男基於傷害之犯意,持刀具1把朝被害人賴男左脇下方刺擊,致賴男受有左側胸部穿刺傷、少量氣血胸之傷害,這時林男並往被害人洪男方向接近,進而遭洪男追打。
林男因不滿洪男(海軍陸戰隊士兵)持續追打,基於殺人之犯意,以相同刀具刺殺被害人洪男,致洪男受大量血胸、左肺塌陷之傷害送醫不治。
案經屏東地檢署何致晴檢察官指揮局屏東警分局及屏東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已調查證據完畢,依殺人罪將林男起訴,由於林男所犯系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2月7日移審法院審理,並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檢方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