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營銷莫打“擦邊球”

近日,海信集團旗下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法院終審判決,通過“Vidda官方微博”刊登聲明,對“海報爭議文案詆譭小米”事件“消除影響”。法院判決警示,品牌營銷莫打“擦邊球”,商業詆譭損人不利己。

據瞭解,2021年11月,“Vidda官方微博”賬號發佈含有“米【mei】有耍猴,唯有彪霸”“米【mei】有暴利,唯有讓利”等語句的海報圖文。法院裁判認定上述行爲構成了商業詆譭。

商業詆譭也稱商業誹謗,是指損害他人商譽、侵犯他人商譽權的行爲。從情形看,商業詆譭的表現形式多樣,其中比較常見的如刊登對比性廣告,向業務客戶及消費者散佈虛假事實等。這樣做的目的,無非就是拉踩、貶損競爭對手,擡高自身身價,搶佔市場。

很多日常生活中習以爲常的語言,若是換個語境、變了場合,就可能會觸碰法律紅線。一些看似“抖機靈”的諧音圖文,有可能產生侵權風險,因觸犯法律而得不償失。

貶損競爭對手絕非正道。企業只有立足市場、穩紮穩打,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的認可。不管營銷手段如何翻新,關鍵還是要有好產品。企業應瞄準消費者需求和市場定位,精準把握消費趨勢,憑實力贏得市場。用產品說話,消費者自然會用腳投票。

惡意詆譭不可取,誠信經營才能走得長遠。在創新創業道路上,企業“在商言商”的同時,也應遵守法規、堅守底線,通過建章立制、有效運轉,確保依法經營、合規競爭,共同營造公正公平的行業生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