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小黃女運將拿60萬就結婚 男乘客戶政所內捲款潛逃
陳姓男子搭乘計程車,與單身的詹姓女司機攀談,涉嫌向詹女說,若她能拿出60萬元,兩人就結婚,一起做小本生意。詹女信以爲真,領出60萬元交給陳男,但在進入戶政事務所要辦結婚登記時,陳謊稱要上廁所,拿着60萬元離開。檢方偵訊陳男後認定犯行,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搭乘單身的詹姓女司機駕駛的計程車,攀談之後有如朋友,並讓詹女誤以爲兩人會結婚,一起去做小本生意。
陳男去年4月17日假意向詹女說,只要她能拿出60萬元,就和她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並在後續幾天持續聯絡時向詹女說,以前認識一位老大哥,還有一名海鮮業者做見證,可以當證人,請她放心。到時候把車停好,他就在車上點好數字(60萬元),兩人就一起進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詹女信以爲真,7天后到銀行領出60萬元後,開車搭載陳男到政事務所外,並在車內將錢交給陳男點收。兩人進入戶政事務所後,陳男表示要上廁所,趁機從戶政事務所另處出口離開,詹女苦等不到「準新郎」,發現他已不在廁所內,打電話也沒接聽,才知被騙報警。
警方逮捕陳男製作筆錄後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陳男供稱確有向詹女表示要結婚的話,後來在LINE訊息提到的老大哥和海鮮廠商當證人,只是搪塞之詞,用來取信詹女。檢察官認定陳男涉犯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陳男涉嫌向單身的詹姓計程車女司機說,若她能拿出60萬元,兩人就結婚,一起做小本生意。詹女領出60萬元交給陳,併到戶政事所要辦結婚登記時,陳謊稱上廁所拿着60萬元離開,被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