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代理師非自願離職 將放寬認定

偏鄉教師流動率高,南投縣教育處透過教師甄試加分、教育公費生培育,並辦理偏鄉代理教師假日進修學分班,留住偏鄉師資。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爲了吸引偏鄉教師留任,教育部今年底將發放首批在偏鄉任滿八年的久任獎金,最高可領十五萬元,粗估有八千五百人符合資格,但支撐偏鄉長期耕耘穩定人力的代理教師,卻因非自願離職、不符連續服務資格反而領不到久任獎金。國教署表示,將會放寬認定。

根據偏鄉條例第廿一條規定,對於久任且表現優良的老師給予「久任獎金」,連續服務滿八、十一年各發放一次,偏遠地區服務滿八年者可領七萬元、特偏地區十萬元、極偏地區十五萬元。由於得待滿八年才能請領,久任獎金也被諷刺爲「久等獎金」。

一名在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五年的正式老師觀察,許多老師待三年可介聘的時間一到,就馬上選擇離開,公費生也是綁約時間到就走,在偏鄉長期耕耘的穩定人力,反而是代理教師。

只要有正式教師想進校卡位,深受學生喜愛的偏鄉代理教師就會失去教職,像這樣非自願離職,因未連續服務,被屏除在久任獎金資格以外,不公平。

根據教育部統計,以一一三學年,高中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一八三四人,校長廿八人,國中小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爲一萬八○七八人,校長一一一二人。實際僅不到五成教師可成功領取久任獎金。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今年三月已函發,代理教師因原任偏遠地區學校無繼續開缺,而考取不同間偏遠地區學校任職,屬非可歸責該代理教師之事由,得以並計年資。因偏遠地區學校進用代理教師態樣多,除原校無繼續開缺外,其他如並校等因素亦可考量爲「非可歸責當事人之事由」,將督請地方政府依個案從寬認定並計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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