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補助?柳採葳:攤商電子支付交易次數達標即停收 北市府要查

臺北市議員柳採葳。圖/取自柳採葳臉書

北市府鼓勵所轄市場、商場和夜市設置電子支付,單月超過5筆以上交易,即可申請1千到2千元的獎勵金,但議員柳採葳指出,常接獲民衆反映無法使用,或商家拒收,疑似攤商交易數達標後即停收,形同騙補助。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表示,未來會加強查覈。

柳採葳下午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指出,小型零售業與傳統市場攤商的電子支付,是構建北市「電子支付城市」的最後1哩路,北市由市場處管轄的44處市、商場及17處夜市、4處地下街,雖設有電子支付,仍屢遭民衆反映無法實際使用或商家拒收。

柳採葳說,根據統計,市場處爲提高攤商使用電子支付,除單月只要超過5筆以上的交易,即可申請獎勵金,甚至針對過去未曾申請獎勵金的攤商,提供新設獎勵金2千元,但獎勵政策上路3年,編列預算及實際成效皆連年下降,至今年10月執行率僅38%,地下街商家申請次數更僅3次,這項政策推行「表面熱、實際冷」。

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指出,推動後攤商建置和使用,仍有改進空間,以夜市來說,觀光導向的夜市,使用率比較高,但社區型的市場,消費者還是比較習慣使用現金。至於攤商在達標後即停止接受電子支付,產發局未來會加強查覈。

市場處長黃宏光表示,使用率不佳的原因,部分是消費者習慣使用現金,另一個原因是攤商認爲使用時有額外的手續費,使用上就會變得比較保守,另一因素就是受現金流影響,因爲攤商進貨大多是用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