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沈伯洋收境外資金4800億元挨告 傅崐萁沒請律師反找「他」打官司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指控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收受國外資金4800億元,意圖顛覆國家,並在臺灣及美國擁有多筆房產,更批沈是人渣、間諜等,沈伯洋不滿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在更生日報刊登勝訴啓事。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雙方均委由訴訟代理人出席,而傅崐萁未找律師,而是請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陳清雲擔任訴訟代理人。

沈伯洋指出,傅崐萁多次造謠他是美國間諜、收受境外資金4800億元,並在花蓮演講指他有美國、臺灣的房子,但他根本一棟都沒有;他質疑傅崐萁把中央給花蓮的錢花到哪裡去,傅崐萁反罵他人渣、間諜。

沈伯洋認爲傅崐萁的言論已經構成誹謗、侮辱、侵害她的名譽權,因此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希望傅崐萁對造謠言論負起法律責任,並稱將勝訴金額捐給花蓮做公益。臺北地院今開庭,沈伯洋委由律師黃帝穎、陳敬人擔任訴訟代理人,傅崐萁則是找陳清雲代理。

陳清雲指出,傅崐萁今年3月4日確實有於立法院議場外召開記者會發表相關言論,但當時將「4800的萬元」口誤成「4800多億元」,且傅崐萁言論有經5種管道合理查證,包括沈伯洋受訪時自述、沈伯洋被告發違反國安法等、媒體人在政論節目的論述及2篇新聞報導。

法官問及傅崐萁發言指沈伯洋「拿了外國資金,...,做顛覆活動」,是何種顛覆活動?陳清雲表示,因黑熊學院接受外國資金,而沈伯洋當時是計劃主持人,加上政論節目很多都這樣講,傅崐萁纔會表示意見「有這個可能」。

陳清雲也向法院聲請調查臺北市議員侯漢廷、新北市議員林國春等人告發沈伯洋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沈伯洋方則沒有聲請調查證據。法官庭末諭知12月4日下午3時40分再開庭。

傅崐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沈伯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