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船遭中國漁船擦撞! 管碧玲:對方承認肇事責任2萬元和解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圖/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澎湖籍漁船「順○發2號」24日深夜11時許於七美西南方約46浬作業時,遭中國籍漁船閩船擦撞,海巡署獲報後,發現中國海警船也趕往現場,隨即派安平艦及巡防艇馳援,最終中國閩船於25日清晨願意付2萬元和解。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26日)表示,事發於限制水域外,對方船隻承認責任,最終以2萬元和解。雖有中國海警船在旁,但未乾擾我方執法,我方全程戒護,善盡保護漁船責任。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上午赴立法院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編制經過並備詢,針對澎湖籍「順○發2號」漁船遭中國籍船舶擦撞一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會前受訪表示。8月24日接到通報,澎湖漁船順船被中國閩船2艘船有擦撞事情發生,發生在限制水域外,接到通報後,安平艦跟100噸體量2艘船都馬上過去協助。

管碧玲說,過程中,我方海巡瞭解後,認爲是民事事件,且雙方也知道是民事事件。海巡有詢問對方閩船,「閩船有承認說是他撞的,最後雙方是以2萬元和解」。過程中,確實海警船有在旁邊,沒有干擾我方來執法,過程中最後也在戒護之下,看着我方的船能平安離開。

至於是否有發生對峙一夜的狀況?管碧玲指出,海警船一直在旁邊,但是沒有干擾我方。我方詢問對方閩船,閩船也承認是他撞的,所以這是一個民事事件,「我們在海域中保護了我們的漁船」。

管碧玲表示,海警船不斷宣稱在我方限制水域內是在執法,我方說其實是在騷擾,不是在執法,「我們仍然掌握我們的執法權」,這個案子在限制水域外,爲了保護我方漁船,做了應該做的事,善盡保護的責任,且也釐清之間、對方的責任,讓雙方和解,用這樣的過程來保護我方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