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違法潛水捕撈 漁獲遭查扣

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和海洋志工組成的查緝小組,18日晚間在龍門外海查某嶼查獲漁船非法使用空氣軟管進行捕撈。(澎湖海洋保護志工隊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海域存在不少用空氣軟管潛水捕魚的違法作業行爲,且公然進出漁港販售。澎湖海洋志工隊18日晚間9時許,根據長時間鎖定,見時機成熟,會同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查緝人員前往龍門港外查某嶼海域,順利查獲1艘漁船涉嫌使用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軟管方式採捕水產生物,後續將依法裁罰。

澎縣府農漁局指出,此次查獲漁船非法利用供氣式「咬管或水肺」捕獵海洋生物,查扣龍蝦及各式高檔魚類約20餘公斤,構成從事「潛水器漁業」,已違反漁業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相關漁獲物及潛水設備已依行政罰法第36條予以扣留。

但當地民衆質疑,今年2月,海保署長陸曉筠曾拜會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周士榆,雙方承諾共同推動海洋保護及查緝非法漁撈工作。周士榆當時還肯定前檢察官吳巡龍創立的「打擊非法漁撈平臺」,結合包括志工在內等相關機關團體,建立跨部門合作查緝機制,成效卓着,去年還在「政府服務獎」社會創新共融組中脫穎而出獲獎。

無奈澎湖非法漁撈聯合查緝小組,自吳巡龍今年初接任司法官學院院長後,幾已名存實亡,讓海洋志工陳盡川痛陳,如今形同空殼,案件彙報無人迴應,查緝行動互踢皮球,各單位集體沉默失職。

陳盡川並在月初公開給總統一封信說,相關機關並非缺乏資源,都有船、有預算、有專業人員,甚至距離現場極近,卻始終選擇不作爲、不查緝、不執法,讓民間志工團隊必須耗費十倍成本,不辭千里支援第一線,才能略爲遏止違法行爲,緩不濟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