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盾能源 2025 年擬向金融機構申請不超 2 億元綜合授信

2025年4月26日,上海鵬盾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經營發展需要,2025 年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及辦理綜合授信,具體融資業務品種包括但不限於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證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票據融資和開具保函等業務,授信的具體擔保方式以金融機構最終審批爲準。公司向各金融機構申請的授信額度累計不超過人民幣 2 億元,具體授信額度以各金融機構的最終授信數額爲準。公司上述申請的授信額度不等同於公司實際發生額,公司在辦理流動資金借款等具體業務時,仍需另行與金融機構簽署相應合同。公司授權公司董事長根據金融機構授信額度落實情況及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在 2025 年度金融機構授信總額內具體辦理申請融資事宜,簽署相關法律文件。授權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上述授信額度可能需要公司在徵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股東、董事或實際控制人在內的第三方爲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提供無償擔保,並按照相關規定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授信額度申請及與之配套的相關事項,在不超過上述授信額度的前提下,無需再逐項提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和披露。公司於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以 7 票同意、0 票棄權、0 票反對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等融資業務>的議案》,該議案不構成關聯交易,無須迴避表決,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等融資業務事宜不構成關聯交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