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瑪特爆紅!男子偷遍臺南高雄8家娃娃機店 得手19只公仔
「泡泡瑪特」公仔爆紅,價格大漲,吳姓男子偷遍臺南、高雄8家娃娃機店遭判刑。(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高雄1名30歲吳姓男子見「泡泡瑪特」公仔爆紅大爲流行,每隻可賣4千到上萬元,去年7月16日凌晨、7月17日上午及9月16日凌晨,在臺南及高雄連偷8家夾娃娃機店,偷走19只公仔,準備上網拍賣,經店家報警人贓俱獲,臺南地院依7個竊盜罪,判應執行4月;高雄地院依1個竊盜罪判拘役25日,均得易科罰金。
吳姓男子2度到臺南的娃娃機店行竊,都選凌晨2點多,由友人開車載他,由他下車進入娃娃機店竊取泡泡瑪特公仔,均向友人聲稱是他所夾獲。在警詢及檢方偵查時,吳男均否認偷竊,辯稱他是投幣夾取「泡泡瑪特」公仔的代夾物,他的的認知是持續夾娃娃到保夾金額,就表示有夾到東西,就可以直接兌換公仔,他不知道規則。
但檢警查出,夾娃娃店的現場都有監視器攝錄存證,娃娃機臺上均貼有刮刮樂卡,顯見該等機臺的遊戲規則是消費者夾取代夾物後,依指示刮卡獲取刮刮樂 序號,再按颳得對應的中獎號碼,兌換相對應的中獎娃娃。而吳男僅是做個樣子假裝在代夾物,不久就伸手偷走機臺上展示公仔,甚至直接進店就偷走。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在偵查中均承認夾中代夾物後,並無刮卡行爲,即逕自取走放在機臺上展示的泡泡瑪特公仔,且其所投的保夾金額約280元,他所竊取的泡泡瑪特公仔市價每隻在4000元以上,相較之下實與常情不符,均已涉犯竊盜罪。
檢察官認爲,吳男犯案足跡遍佈臺南、高雄多處,是有預謀而非臨時起意,他犯後飾詞狡辯,足見其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
法官審理後認定,吳男在審理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及所竊公仔均已全數發還被害人,所生財產損害均獲得追回,臺南所犯7個竊盜罪均被判刑2月,應執行4 月,另在高雄犯下1罪,判拘役25日,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