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總統車隊違法? 國安局長蔡明彥說話了

國家安全局長蔡明彥15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並備質詢。(姚志平攝)

日前在高雄發生一起爭議,有民衆在路邊拍攝總統車隊,未料卻遭到員警制止,並警告涉及違法的狀況,引發外界議論。對此,國安局長蔡明彥今(15日)表示,特勤人員在維安對象可能受滋擾時,可以進行必要交通管制和身分、物件查覈;但他也強調,會希望值勤過程當中做溝通。

總統賴清德、前總統蔡英文與陳水扁近日參加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告別式,而有民衆持長焦鏡頭,單獨於路邊拍攝車隊,被警方以正執行特種勤務,拍攝車隊有違妨害秩序的刑法第135、136、138、140、141條之虞,將其制止驅離,造成民衆一頭霧水與不滿。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質詢時質疑,「現在連拍攝元首車隊經過都違法?是不能拍攝嗎?」警政署長張榮興迴應,「不見得是這樣的狀況」,警衛負責總統道路的沿途維安,針對這起個案也會去做了解,原則上是一定要保障總統安全。

徐巧芯追問,國安部門要確定,民衆拍攝總統車隊經過時,到底是不是國安問題?能不能夠拍攝?必須做說明釐清;蔡明彥接着迴應,依照特勤條例施行細則以及作業要點,假如維安對象的行進動線,有可能出現滋擾狀況,特勤維安人員是可以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人員查覈,還有攜帶物件查覈。

蔡明彥續指,在車隊行進、上下車過程中,是最容易發生事情的一個時間點,當年美國已故總統雷根就曾在上下車時遭槍擊,會希望值勤過程當中做溝通。徐巧芯則要求清楚向民衆說明,避免未來還有爭議發生。

蔡明彥在會後也進一步回答記者提問, 針對總統維安的部分,主要還是依照特勤條例施行的細則以及作業要點,來針對維安對象的行進動線控管,假如有可能出現驚滋擾狀況的話,特勤維安人員會進行必要的管制;細則也有規定,有必要也得對相關周邊的人士來做身分的查察,或是攜帶物件的檢查。

但他也說,這個部分可能要看每個現場的狀況,由現場的維安人員來判斷是不是有維安疑慮產生,那他們會做一些現場的處理。因此他也呼籲,請民衆理解,因爲特勤維安不容有任何閃失,不是100分就是0分,所以值勤人員精神自然是會比較緊繃的,希望社會大衆能夠了解、積極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