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爆裂!污水淹進音樂教室「樂器全毀」 管委會判賠
▲排水管爆裂,導致污水蔓延淹進室內。(示意圖/記者莊智勝攝)
記者莊智勝/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家音樂教室在租屋處因排水管爆裂,導致污水蔓延淹進室內,樂器因此泡水、營業中斷,怒告大樓管委會求償。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大樓共用排水管破裂釀災,責任不容推託,日前判管委會須賠償15萬1300元損失,全案可抗告。
判決書指出,該音樂藝術坊主張,2018年向房東承租大樓B1空間設立音樂教室,未料2022年7月間室內遭污水灌入,地板泡爛、樂器受損,原訂活動全數喊卡,損失慘重。事後查出,是大樓排水系統破裂,原告怒控大樓管委會怠於維修,提告求償逾38萬元。
被告大樓管委會反駁,涉案排水管不是公用設施,懷疑是教室或房東私改排水管線角度,將出水口角度調低、排水口角度調高,才造成「倒灌」現象;且該排水管位於音樂教室室內天花板內,是否漏水管委會根本無從得知,因此認爲不可歸責於管委會,拒絕賠償。
不過,法院勘驗原告提出的工程鑑定與修復記錄,並傳喚修繕技師與大樓水電廠商到庭作證,確認破裂排水管屬於大樓共用管線。即便管線位置被懷疑「有改動」,但查無證據證明爲音樂教室業者或房東所改。
法院認定,教室浸水造成鋼琴、喇叭架、爵士鼓等設備損毀,加上地板拆除與清運費用,共覈定損害金額爲15萬1300元。其餘如活動損失、營業稅等部分,因證據不足未予採信。法院強調,大樓管委會依法負責共用設施的維護,本案排水管確爲共用部分,管委會未善盡職責,依法須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