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衛民:金融業發展應與企業同舟共濟、同甘共苦
南方財經記者 龐成 廣州報道
“在高質量發展的大道上,在這個創新驅動且收益與風險並重的宏偉年代,金融業的發展不能沉溺於古老的‘放貸收息’模式,而應與企業同舟共濟,同甘共苦。”歐陽衛民表示。
6月27日,在以“數智金融助力高質量發展”爲主題的第14屆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主旨會議上,中國金融學會副會長,廣東省原副省長,國家開發銀行原行長歐陽衛民表示,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營經濟促進法》,精準聚焦了過去我國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難題作出針對性的制度安排,令人備受鼓舞。
另一方面,隨着我國數字金融的迅速發展,通過用好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前沿技術,解決民營企業、科創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有了更多發揮的空間。廣東作爲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金融創新成果層出不窮,應全力化解金融服務供需結構性矛盾,加大信用貸款創新力度,讓金融業發展與實體經濟發展同頻共振。
今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5月20日起,《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
歐陽衛民認爲,作爲我國第一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專門設立了 “投資融資促進” 一章,爲民營經濟的蓬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資金是要素的黏合劑、財富的催化劑、發展的先導部隊,是企業前行的重要驅動力。”歐陽衛民表示,當前市場競爭異常激烈,技術升級換代的速度不斷加快,企業若想保持競爭力,就必須積極開展研發工作,提升產品質量。
針對上述問題,《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等,從信貸供給、貸款週期等方面入手,就進一步滿足民營經濟組織的融資需求,提升資金使用週期的適配性,提出了具體要求。歐陽衛民認爲,這些具體要求是其他法律法規尚未提及的。“這是針對民營企業融資問題作出的專門制度安排,爲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提供了法律依據。”
隨着一系列制度相繼出臺,歐陽衛民認爲,銀行與企業必須相向而行。“銀行在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時,不能單方面行事甚至想當然,而要針對企業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客觀需要。化解融資難題,既要有真金白銀的投入,也要有更多真心實意的服務,信貸服務要切實滿足企業需求。”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迅速,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已達10%左右,AI相關企業超過了4500家,核心產業規模已接近6000億元人民幣,中國AI專利申請在全球佔比更是高達61%,走在世界的前列。在這一背景下,數字金融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並極大地提升了精準服務實體經濟的品質和能力。
歐陽衛民表示,隨着多部門間加強協同合作,並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和數字金融手段爲企業提供支持,民營企業獲得金融服務越來越便捷。例如,在浙江、河北,銀行與商務部門、稅務部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機構合作,推出出口信貸、數據貸、數據擔保等創新授信模式,對企業進行精準風險畫像,提供更加適配的金融服務,這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值得在全國、全行業推廣應用。
“銀行業本質上是信用業務,銀行必須與企業建立互信。” 歐陽衛民表示,諸如抵質押和第三方擔保等手段,都是過往銀行在面對企業信用不足時採取的簡單補救措施,是不得已而爲之,並非唯一科學、永恆且不可改變的做法。
不過,從目前我國銀行業的實踐情況來看,抵押貸款仍是銀行的主要信貸方式。“但需明確,所有的抵押貸款並非實現了信用擴張,只是增強了資產的流動性,提升了資產的變現能力。爲支持經濟發展,實現信用擴張,我們更需要發展信用貸款。廣東作爲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率先推出了衆多金融創新舉措和金融產品。廣東應繼續保持這一優勢,我期望廣東在信用貸款發展方面也能走在全國前列。”
此外,歐陽衛民還強調,民營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對銀行貸款的依賴度較高,資本市場融資、直接融資等佔比較小的狀況亟待改變。應全力化解金融服務供需結構性矛盾,改變金融資產中大部分爲銀行資產,且銀行資產大部分是債權資產的保守格局,允許銀行或其下屬的投資資產公司等機構開展投資業務,並逐步提高投資比例,使企業與銀行能夠同甘共苦,共同分享經濟繁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