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顧問重擊谷歌(GOOGL.US) 41億歐元天價罰單或將落地
智通財經APP獲悉,歐盟最高法院首席檢察長兼法律顧問朱利安·科科特近日發表非約束性意見,認定歐盟監管機構對谷歌(GOOGL.US)濫用安卓系統市場支配地位的判定成立,這爲歐盟委員會開出的41億歐元,約合47億美元的反壟斷罰單提供了關鍵法律支撐。
科科特指出,谷歌通過在安卓生態系統多個市場建立主導地位,利用網絡效應鎖定用戶使用其搜索服務,進而獲取數據優勢完善產品,這種商業模式已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儘管最高法院的最終裁決尚待數月後公佈,但歷史數據顯示該機構約八成案件會採納顧問意見,這使谷歌的上訴前景蒙上陰影。
這起創紀錄罰款案件可追溯至2018年7月,當時歐盟委員會指控谷歌通過三項非法行爲鞏固搜索霸權:強制手機廠商預裝谷歌搜索和Chrome瀏覽器作爲Play商店授權條件;向特定製造商支付排他性預裝費用;禁止廠商使用未經谷歌認證的安卓分支系統。儘管2022年9月歐盟普通法院將罰款輕微調減至41億歐元,但維持了核心違法認定。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系時任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任內四起科技巨頭反壟斷案之一,其任內對谷歌累計處罰超80億歐元,相關執法行動曾引發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針對美企關稅"的批評。
谷歌對最新法律動向迅速作出迴應,警告若法院最終支持該意見,將損害安卓系統免費授權的商業模式,抑制歐洲科技投資。這種擔憂並非空穴來風,安卓系統通過向設備商提供免費軟件換取應用預裝權限的商業模式,支撐着全球25億活躍用戶的生態系統。
但歐盟監管機構持相反立場,認爲谷歌通過捆綁銷售、支付排他協議等手段,在2011至2018年間系統性排除競爭對手,鞏固了其歐洲移動搜索市場90%以上的份額。
案件折射出歐盟數字監管政策的轉向。除傳統反壟斷框架外,去年生效的《數字市場法》已對谷歌等"看門人"企業施加更多義務,包括允許應用側載、禁止優先推薦自有服務等。
今年3月,歐盟再次警告谷歌涉嫌在搜索結果中偏袒自家服務,並限制應用開發者引導用戶使用替代支付渠道,這可能觸發新一筆鉅額罰款。隨着數字市場競爭規則的重構,這場持續七年的法律拉鋸戰,或將重新定義全球科技巨頭的商業行爲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