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SG政策“縮水”,ESG是否仍爲企業實現可持續商業的路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雷椰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盧陶然 北京報道

在碳中和進程加速的當下,ESG 不僅是企業生存的必選項,更是引領商業向善的指南針。

日前,歐盟委員會發布首批綜合法案(Omnibus Package)的提案(以下簡稱“法案”),旨在簡化可持續相關法令的實施,平衡監管效率與氣候目標,推動歐盟向碳中和經濟轉型。

該提案涵蓋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3D)等核心法令。

約80%的企業會從CSRD的適用範圍中移除,不必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CSRD覆蓋範圍從原來的約5萬家企業縮減至約1萬家企業,對最大公司的CS3D的實施推遲一年。此舉,被外界視爲歐盟ESG政策“縮水”,對ESG價值的質疑聲日漸增大,ESG是否仍是企業必須堅持的戰略方向有待考量。

多位業內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次歐盟ESG政策的修訂有“抓大放小、簡化程序”的意圖,在綠色、可持續發展方向上一直具有引領性,但他們也需要考慮法令實施的可行性,歐盟的政策看似“鬆綁”,實際上並沒有放棄ESG。

這次調整對於提高法規的效率和企業的競爭力、確保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有務實性作用。ESG是實現可持續商業目標的手段、工具、橋樑,更是關於企業韌性和持續性競爭力。企業在可持續商業實踐中,還需突破認知、指標量化等困境。

是倒退,還是進步?

對於歐盟《法案》的公佈,ESG業內人士和歐盟成員國有着不同的聲音。《法案》發佈之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首席執行官羅賓·霍德斯當日發表新聞稿,稱“限制CSRD對歐盟可持續發展而言是倒退”。中國銀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雙碳創新中心負責人李栩然博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歐盟堅持修訂CSRD、CSDDD等法令,旨在營造利於商業發展的環境,提高競爭力,釋放投資能力,同時平衡各方利益。”

“歐盟在綠色、可持續發展方向上一直具有引領性,但他們也需要考慮法令實施的可行性。”李栩然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此次修訂有“抓大放小、簡化程序”的意圖,如諮詢服務公司、標準制定組織、歐盟成員國因自身利益不同而對修訂持有不同態度,這是正常的市場現象。成員國的反對意見是修訂的考量因素之一,歐盟在制定政策時需要平衡各方利益。關於這一批制度的改變,李栩然認爲不應簡單的從減負或加碼的角度來看,而是應該關注這樣的改變是否能更有利於企業從實操的層面更好的去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ESG是否仍是企業必須堅持的戰略方向?

近日,GRI董事、中國管理科學學會可持續發展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外商投資協會綠色低碳分會副會長呂建中在向光未來舉辦的“ESG與可持續商業管理思享會”上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我們注意到近期歐盟發佈了一項擬議的“綜合包”(Omnibus package),簡化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相關法律法規,包括CSRD、歐盟分類法規、CSDDD和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等。但是,此次修訂不會取消雙重重要性要求,納入CSRD範疇的企業仍需評估可持續發展議題對企業的財務影響以及企業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這意味着可持續發展仍被歐洲視爲企業競爭力和歐洲氣候領導力的戰略支柱。

他認爲,ESG實踐正向着更加務實、更有利於實現可持續商業目標進展。歐盟並沒有放棄ESG,而是對其監管框架進行了調整和簡化。這次調整對於提高法規的效率和企業的競爭力、確保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有務實性作用。

ESG仍是企業實現可持續商業路徑

呂建中認爲,傳統的企業經營方針桎梏於利潤與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對社會及環境帶來負面影響,並忽視公司治理,從而導致企業風險管控能力和長期價值創造能力不足。

可持續商業聚焦創造“複合價值”,需平衡經濟收益、環境友好與社會責任。在此過程中,企業可以通過管控環境與社會風險,提升韌性並創造長期價值。ESG是實現可持續商業目標的手段、工具、橋樑。它對提升風險管控能力與長期價值創造能力有着結構化、系統性和可量化及可視化的實操價值。ESG不是僅僅關於披露,而是關於商業文明的進步,關於可持續商業的演進,關於企業韌性和持續性競爭力。

當前,企業在可持續商業實踐中,還需突破哪些困境?軟通動力集團ESG規劃實施工作組組長,中華環保聯合會ESG專業委員會委員、智庫專家,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工業互聯網產業聯盟雙碳組副主席、中國節能協會節電降碳高級專家董瑞強表示,國內企業ESG普遍存在難點是認知差異,企業內部對ESG的理解和重視程度不一,影響ESG落地。

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 事務總經理李靜也認爲,在企業內部推進ESG理念落地時, 最重要的一環是要解決戰略決策層、經營管理層及業務執行層三層管理者對ESG價值的共識,也就是從思維意識層面解決“與我何干”的問題, 這是ESG內部推動的關鍵。

兩位企業代表都認爲,要量化考覈挑戰,實現ESG披露定量指標的獲取和數據精準問題。

隨着國際法規(如CBAM)形成的貿易壁壘,企業面臨着內外雙重壓力。“這將逼企業強化供應鏈韌性。建議企業對內完善ESG治理,確保自身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領域符合國際標準;另一方面,我們也呼籲宏觀政策部門要有對外爭取博弈話語權的能力,在多邊貿易框架中爭取中國企業的適應性優勢。”呂建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