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多舉措加強空氣污染治理
本報記者 徐 馨
歐盟委員會日前向歐洲議會等機構提交的《第四次清潔空氣展望》報告表明,多年來,歐盟顯著減少了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區域空氣質量整體出現改善。自2005年以來,歐盟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8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減少50%,非甲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細顆粒物排放量減少30%以上。報告同時指出,90%以上來自農業部門的氨氣排放量仍然居高不下,甚至近年來在部分歐盟成員國有所增加。
一直以來,空氣污染都是歐洲最大的環境健康風險之一。歐洲環境署公佈的數據顯示,近年來,歐洲每年因暴露於細顆粒物和高濃度二氧化氮導致的過早死亡人數約爲25萬。2022年的數據顯示,約1/3的歐洲農業土地暴露於超標的臭氧濃度,預計每年造成至少20億歐元的糧食作物損失。包括醫療費用、生產力損失在內,空氣污染每年給歐盟地區帶來經濟損失總計在2310億歐元至8530億歐元之間。
2021年歐盟提出“2050年零污染”目標,力求到2050年將歐盟空氣、水和土壤污染降低到不再對人類健康和自然生態系統構成風險的程度。其中,“2030年六大目標”提出,要在2030年將空氣污染導致的過早死亡人數相比2021年減少55%、將受空氣污染威脅的生態系統面積減少25%、將海洋塑料垃圾減少50%等。在相關目標中,空氣指標被認爲是最有望如期實現的。統計顯示,自2016年以來,歐盟97%的地區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其中17個地區的空氣質量提高了1/3,葡萄牙拉古什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最大,空氣污染減少了39%。在歐洲環境署2024年公佈的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瑞典烏普薩拉市排名第一,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城市主要分佈在意大利和波蘭。
歐盟加強立法工作,努力從源頭上減少污染。歐盟採取措施修訂了《工業排放指令》《環境空氣質量指令》等,確保政策更加清晰、可執行。其中,2024年12月10日生效的修訂版《環境空氣質量指令》提出:自2030年起,PM2.5濃度不得超過10微克/立方米;對12種空氣污染物(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設定新的允許濃度標準;確保因空氣污染超標而健康受損的民衆有權獲得賠償;要求各成員國依託歐盟境內超過4000個空氣質量監測站,加強空氣質量模型的使用,提高空氣質量評估準確性。同時,歐盟進一步制定排放標準,對汽車尾氣排放(如氮氧化物和顆粒物)設定更嚴格的限制。通過工業排放指令要求發電廠、鋼鐵廠等行業採用最佳可行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推廣低氨肥料、優化牲畜養殖管理,減少氨氣排放;等等。
歐盟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和綠色交通。德國、法國、丹麥等國逐步淘汰燃煤電廠,擴大風能、太陽能、氫燃料電池技術投資,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加大力度推廣電動汽車,提供購車補貼、擴展充電樁網絡,並大力推廣自行車交通。各成員國在城市環境管理上也不斷增加綠化面積,如巴黎的“城市森林”計劃,助力改善空氣質量。
歐盟還通過數字技術推動信息共享和公衆參與。不久前推出的“零污染儀表盤”以直觀的形式,展示了歐盟各地區在實現更清潔的空氣、水和土壤方面取得的進展,並幫助投資者識別污染治理進展和投資優先事項。數據顯示,每投資1歐元用於自然修復,將帶來4至38歐元的收益;每投資1歐元用於減少空氣污染,至少能帶來7歐元的收益。
歐洲能源署表示,歐盟正在向“2050年零污染”目標邁進,但仍需加強行動。歐盟環境專員傑西卡·羅斯沃爾說:“零污染不僅是一個環境目標,更是建設一個更健康、更具韌性和更可持續的歐洲的必然要求。歐盟期待與成員國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合作,共同創造美好的歐洲環境。”
(本報柏林4月9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1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