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軌偷嘿咻 臺中男爆氣痛毆小王、逼全裸下跪錄影
臺中陳姓男子得知女友出軌,拿鐵棒朝該名小王痛毆、逼全裸下跪錄影散佈,還恐嚇「殺人關幾年就能出來」;法院ㄧ審依妨害自由罪判他2年4月,二審認爲陳2個犯行應各自論罪,撤銷改依妨害自由、妨害性隱私等2罪判他2年6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發現女友出軌,2023年10月26日要女友約對方出來見面,男子晚上10點多赴約,一到場就被陳男拿掃把、L型鐵棒痛毆到全身傷。
陳男再命男子全身脫光下跪,男子不堪暴力毆打只能配合,陳還拿手機錄影,拍下他全裸跪地求饒影像並傳給朋友炫耀;陳還繼續逼男子籤350萬元借據,揚言不讓他回家,恫嚇稱「殺人之後,關幾年就可以出來」,直到隔天凌晨2、3點才讓他離去,剝奪其自由約5小時。
臺中地院ㄧ審時,陳否認妨害自由、恐嚇,辯稱毆打男子後,他就自己脫光下跪向他道歉,僅承認強拍男子性影像並散佈,但沒有剝奪男子行動自由,借據也是他願意籤的;男子說,被陳拿鐵製品痛毆,又叫他脫光衣服繼續打、拍裸照,他當時很害怕、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根本不是自願的。
ㄧ審認爲,陳僅因女友跟男子有親密行爲,不思合法管道解決,朝男子施暴、剝奪自由又拍裸照散佈,且陳犯後避重就輕,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2年4月。
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陳男朝男子強暴攝錄並傳影片給別人看,與先前拿鐵棒痛毆逼全裸,兩個行爲時間不同、明顯可分,應獨立各成罪,一審卻僅論一行爲觸犯數罪而有不當。
二審撤銷原判決,改依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以強暴方法攝錄他人之性影像罪,各判陳1年10月、1年2月,應執行2年6月。
陳男不滿女友和小王發生親密行爲,約對方出面痛毆逼全裸下跪,二審被判2年6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