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尿牀吹風機熱風狂吹 粗心母熟睡3小時害「腳趾截肢」慘了

女嬰尿牀吹風機熱風狂吹,粗心母熟睡3小時害腳趾截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母親阿玲(化名)在家照顧剛出生不到1個月的女兒,某天女兒尿溼牀鋪,阿玲拿了吹風機想把牀吹乾,但卻沒將女兒挪移到安全地點,加上過程中又不小心睡着,甚至熟睡了3小時才起牀,醒來後才發現女兒的雙腿紅腫、起水泡,送醫治療後還截肢3支腳趾頭。法院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阿玲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事發於2023年9月某日下午1時許,婦人阿玲和出生未滿1個月的女兒當時同住在北市中山區某處住所,阿玲發現女兒尿液外滲並弄溼牀鋪,於是她使用吹風機想吹乾牀鋪,但她只將女兒稍微往旁邊挪移,過程中,又因精神不濟睡着,導致吹風機近距離且長時間朝女兒腿部吹熱風。直到下午4時許,阿玲醒來時才發現女兒的雙腿已多處紅腫水泡,緊急撥打119電話送醫治療。

經治療後,女兒的雙腿有一度及淺二度燒燙傷,左、右大腿燙傷深度爲一度至三度不等,二度燙傷多位於雙下肢內側與屈側,燙傷總面積佔體表面積15.5%,後來更因爲左腳左側中腳趾、無名腳趾、小腳趾壞死截趾。醫院也急忙通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經該中心聯繫中山分局後處理。

阿玲表示,自己因產後罹患重度憂鬱症,吃了藥會昏睡,而當時有把女兒移開,且覺得牀鋪上的溫度不會太燙,所以放着吹風機讓它吹,但卻不知不覺睡着。法官認爲,阿玲當時是女嬰的實際照顧者,本應注意新生兒雖無自行移動的能力,仍可能因翻身及踢動雙腳造成身體位移,且使用吹風機熱吹風近距離且長時間朝人體皮膚吹送熱風,將可能造成皮膚燙傷,甚至導致皮下組織壞死等嚴重傷害。

臺北地院審理,阿玲自始坦承犯行、其違反注意義務之程度非輕、被害人所受傷害程度嚴重,且日後仍須長時間追蹤治療,對於被害人的心理及生理上均爲莫大痛苦,最終依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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