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學傳裸照喊:我需要降溫 人夫回「去打砲」結果慘了
曉萱更傳送多張「露點洗澡照」給人夫,甚至對話中出現「去打砲、給吹喇叭」等露骨內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銀行女經理小美(化名)指控前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女同學曉萱(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不僅互傳曖昧鹹溼對話,曉萱更傳送多張「露點洗澡照」給人夫,甚至對話中出現「去打砲、給吹喇叭」等露骨內容。小美心碎離婚後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95年結婚,婚後卻發現丈夫與曉萱互動異常親密。她從丈夫手機中發現,曉萱明知阿德已婚,竟多次傳送裸露私密照,甚至附上「我需要降溫...」、「還有人要嗎?」等挑逗文字。更離譜的是,兩人對話中還出現「去打砲、給吹喇叭」等不堪入目的內容,讓她忍無可忍,最終在113年6月離婚。
小美痛批,曉萱本身也有婚姻,卻仍介入他人家庭,甚至傳裸照勾引阿德,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幸福,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曉萱辯稱,她與阿德是20年老友,傳裸照只是因對方情緒低落,「想轉移他自殺念頭」,更稱「我們像哥們」;阿德則反控前妻「設局陷害」,否認出軌。
但法官審理後發現,兩人對話不僅有「你是我心裡那個人」、「不用擁有你全部」等曖昧內容,曉萱更主動傳送多張露胸、洗澡私密照,甚至配合文字調情,明顯逾越正常友誼分際。法官認定,兩人行爲已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