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設計師搭機飛金門頭蓋外套偷吸電子煙 掀開狂冒濃煙下場慘了
女設計師從臺中搭機飛金門,途中頭蓋外套偷吸電子煙遭逮。(中時資料庫)
一名吳姓女設計師搭機從臺中飛往金門途中,換座位後拿外套蓋住自己,偷偷在飛行過程吸食電子煙,因當時班機遇濃霧折返臺中,空服員要求吳女返回座位時,她一掀開外套就冒出大量濃煙,空服員立刻告知事務長。班機落地後立即通知航警將她帶走偵辦。法院審理後,認定吳影響飛安,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她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吳姓女子於民國113年3月5日下午3時35分許,搭機從臺中國際機場飛往金門航行途中,於航程途中,從更換座位座位,再利用外套蓋於頭部吸電子煙,但當天金門濃霧,班機被迫返航,空服員前往告知吳女須回原座位,吳女將外套掀開時,發現外套內冒出煙霧,立刻通報事務長,並於降落後報警,由航警局將吳女帶回調查。
但吳女經法院傳喚及電話聯繫均未到庭,但她警方訊問時,承認有吸食電子煙之習慣,且事發當日攜帶電子煙進入機艙,不過堅持否認否認有吸菸。還反控航空公司,表示她上機時有拿電子煙,所以航空公司在針對她,飛機降落時,空服員還派人來跟她說不能抽電子煙,她也將雙手打開給她看,表示自己沒有抽菸。
法官調查後,認定吳女明知於航空器上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佈禁止使用時起至開啓艙門止,不得使用電子煙等干擾飛航之器材,仍於航空器飛行期間使用電子煙,所爲影響飛航安全,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她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