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清潔工皮帶捆綁女客舔乳硬上!僅因「這件事」惹怒她 下場慘了
女清潔工性侵女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從事打掃工作的女子阿珍(化名),因工作認識小美(化名)及其友人,雙方進而成爲朋友。未料某次深夜見面後,阿珍因不滿小美曾隱瞞與友人之間的關係,竟在小美租屋處,將她捆綁並脫衣性侵。法院審理認定,阿珍侵害小美性自主,造成身心創傷,儘管犯後坦承不諱,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珍於2018年間從事到府打掃工作,因而認識小美及其友人,後來雙方交換聯繫方式後偶有聯絡。2019年2月28日凌晨,小美邀約阿珍在北市大安區的麥當勞見面,期間小美無意間提起曾欺騙阿珍自己與友人爲兄妹關係,隨後雙方一起返回小美的租屋處。
阿珍對於小美上述欺瞞行爲相當不滿,沒想到她竟違反小美意願,突然將對方 的雙手高舉,並以皮帶捆綁手部、以布塞住小美的嘴巴,再脫去小美身上衣物,小美嚇壞不斷抗拒,但阿珍仍以舌頭舔舐小美胸部、身體等部位,最後指侵得逞。
法官調查,阿珍坦承不諱,與小美、小美母親及友人於警詢、偵訊時證述相符,加上小美與朋友間對話紀錄截圖、小美母親與阿珍交談的錄音譯文與對話紀錄、病歷資料、阿珍的社羣帳號照片、阿珍於案發時照片、驗傷診斷證明書,足見阿珍的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案事證明確。
臺北地院審理,阿珍所爲侵害小美的性自主決定權,導致對方身心蒙受傷痛,且雙方迄今未達成調解及獲取原諒,所爲實屬不該;考量阿珍始終坦承犯行、無前科,兼衡其自陳高職肄業、無業、經濟來源爲打工等家庭經濟生活狀況,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珍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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