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軍官酒醉海軍艦長脫光硬上!輔仔1通電話救了她 要賠70萬

▲海軍呂姓上校帶酒醉下屬開房企圖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海軍某軍艦艦長的呂姓上校,2019年間與多名部屬前往基隆某KTV飲酒歡唱,結束後呂男假裝酒醉,帶着另一名酒醉的女軍官前往飯店,呂男一進門就將全身衣褲脫光,企圖性侵女軍官,還好輔導長透過櫃檯打電話進房間,呂男纔沒得逞。刑事部分呂姓上校被判4年6月仍在上訴中;民事部分,一審判呂姓上校應賠女軍官50萬,呂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他事後不深切反思己過,還濫用職權,企圖遮掩其犯行,因此加重改判應賠7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9年5月間,當晚呂男帶了8名部屬,前往基隆某KTV飲酒歡唱,結束後呂男謊稱醉酒,帶着另一名也喝了不少酒的女軍官前往飯店休息,但呂男一進門就將全身衣褲脫光,女軍官察覺有異,將自己反鎖在廁所內,還好輔導長髮現艦長與女軍官沒有返回艦上,打電話前來詢問,得知詳情後,趕到飯店房門口。

但輔導長仍無法進入房間,於是打電話要求女軍官衝出房門。女軍官打開廁所門企圖衝出時,半途被呂男抓住,拉回後壓制在牀上,被脫掉褲子。呂男正要進入時,輔導長透過櫃檯打電話進房間,呂男被迫中斷,只好穿上衣服後與女軍官一起離開。

女軍官隨即提告,本案經檢方2度不起訴後,第3次才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呂男否認犯罪,辯稱是酒後亂性,雙方相約前去開房,但細節如何,已經記不清楚了。

刑事部分,一審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將呂男判刑4年6月,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仍認定有罪,駁回上訴,維持4年半的刑度。此外,呂男在案發後立即遭海軍司令部撤職,呂男也因此打行政官司,要求恢復原職,一審敗訴,但經廢棄發回後,目前撤職行政訴訟仍在更一審中。

民事部分,一審判呂男應賠償50萬元,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爲呂男不深切反思己過,反而濫用職權,想透過放黑假、亂給獎金津貼遮掩犯行,不法行爲惡劣,因此改判應賠償7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