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灌毒性侵昏一週」求救 律師男友急報警結果逆轉
▲女子指控前男友喂藥迷姦害她昏睡一週,檢察官認爲查無事證,處分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Y姓女子指控蔡姓前男友逼她施用毒品,導致她昏迷1個禮拜遭性侵、偷拍、強盜上萬元,直到擔任律師的新男友幫忙報案才獲救,但檢警調查,Y女在前男友家中還能與人正常聯繫,甚至有朋友前往探視,警方也曾電話確認安危,反被Y女嗆聲:「我手機快沒電」,且Y女體內毒物和蔡男持有的不同,因查無蔡男施暴事證,臺北地檢署2度處分不起訴蔡男。
檢警調查,蔡男與Y女交往過程分分合合,2023年10月底,蔡男希望能和Y女看最後一場電影,之後不再有糾葛,Y女因此坐上機車陪蔡男回到租屋處,11月初,警方就接獲報案,稱Y女遭喂毒限制行動軟禁,警方緊急前往救援,Y女身上多處瘀青,聲稱自己昏睡一週,都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情。
Y女指控蔡男涉嫌灌毒迷姦,還強盜她上萬元等多項罪名。蔡男坦承施用大麻等毒品,但辯稱是看Y女心情不好,所以讓Y女也可自行使用,而他有時也會出門,有時也會請共同友人到租屋處,協助排解兩人的衝突與爭執,至於財物問題是先前交往的花費,否認強迫Y女作任何不情願的事情。
▲被害人接到警方連繫電話時,嗆聲手機快沒電。(示意圖/PAKUTASO)
檢警調查,Y女在蔡男租屋處停留時間不到一週,在她聲稱昏迷的那段時間,仍能和律師男友在LINE上聊天,且曾自行報案聲稱遭囚禁,但警方遍尋不着,打電話確認Y女位置與最新狀況,Y女卻在到訪友人面前怒嗆警方:「不要再打了,我手機快沒電」。
之後Y女又傳了前男友租屋處地址給律師男友,預告如果自己失聯,一定出事了,對Y女呵護備至的律師男友心慌報警,終於找到Y女就醫驗傷,結果Y女體內驗出喵喵、安眠藥等成分,和蔡男家中找到的吸食器殘留物並不吻合。
檢察官調查後,認爲Y女在進入蔡男租屋處時,身上就已有瘀青,無法確認造成傷勢的原因,根據手機對話紀錄以及到訪友人證詞,也無法佐證Y女行動受控制,或者有遭到性侵、強盜等暴力對待,且經過二度搜索,也沒發現蔡男拍攝私密影像的紀錄,因此處分不起訴蔡男,經高檢署再議發回重新調查,仍認爲犯罪嫌疑不足。不過蔡男已因毒品罪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