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宅基地的,記得要馬上回去做3件事,要不然腸子悔青!

導讀:守護農村宅基地,握住未來的保障

在快速城鎮化的浪潮中,農村的宅基地承載着無數人的鄉愁與根基,其價值愈發凸顯。

對於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人們來說,當下有三件至關重要的事,倘若忽視,日後恐怕追悔莫及。

首先,抓緊時間確權,儘早拿到《不動產權證書》。

這一紅本本意義非凡,它是宅基地和房屋權益的有力保障,讓產權歸屬變得清晰明確。

從法律角度來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爲確權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的程序和效力。

在實際生活中,確權不僅能夠避免鄰里間因宅基地邊界產生的糾紛,更是在涉及房屋買賣、抵押、繼承等情況時,爲權利人提供法律認可的產權證明。

有了它,農民對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底,無論是居住還是後續處置,都能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進行。

其次,危房趕緊修繕。

依據《民法典》中“地隨房走”的原則,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而房屋歸個人所有。

這一規定直接影響到城鎮戶籍子女對農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按照規定,宅基地將重新歸還給村集體。

這就意味着,要想保住宅基地的繼承權,房屋的存續至關重要。

對於戶口仍在農村且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村民來說,房屋修繕不僅是居住安全的需要,更是保障自身宅基地權益的必要措施。

當面臨房屋破舊、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修繕既能讓自己和家人住得安心,又能確保宅基地的使用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再者,給再多錢也不要輕易賣地。

中央1號文件明確規定,不允許城市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禁止退休幹部到農村佔地建房。

這一政策旨在保護農村土地資源,維護農村集體組織的權益和鄉村發展的穩定性。

從農村人轉變爲城市人相對容易,然而,想要從城市人再變回農村人卻困難重重。

宅基地是農村人的命根子,是鄉村振興的基石,它不僅爲農民提供了居住的場所,更是農村發展的重要資源。

隨着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農村的發展潛力日益凸顯,未來宅基地可能會衍生出更多的價值,如發展鄉村旅遊、特色農業等。

如果僅僅爲了眼前的蠅頭小利就賣掉宅基地,無疑是放棄了未來的諸多可能性,失去了“進可攻退可守”的生存保障。

農村宅基地不僅僅是一塊土地、一處房屋,它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承載着家庭的延續和鄉村的文化傳承。

在時代發展的進程中,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宅基地的重要性,積極落實確權工作,用心修繕危房,堅決守護好自己的宅基地。

切不可因爲目前在城市裡安家了,認爲農村的老宅就沒有用處了。但是對於農民來說,不可能打工一輩子的。老了以後,該怎麼辦呢?又不像城裡老人有養老金,到時候回村養老就成爲了不少人的歸宿。

因此,農村有宅基地的,一定要記得早回去做好這三件事,這也是爲以後做長遠打算。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農村這片土地上,既守住當下的安穩,又能迎接未來的發展機遇,讓農村的生活更加美好,讓鄉村振興的夢想得以穩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