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林大鈞與員工持假單據申請代償 旅行品保協會怒告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張永成表示,查出有人與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合謀,持假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請代償,一筆80萬,一筆11萬。因此,於30日赴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林與2名員工及1名員工配偶等4人涉詐欺罪。(圖賴佩璇攝)
年代旅遊春節富國島丟包旅客案,衆多旅客向品保協會申訴。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張永成表示,查出有人與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合謀,持假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請代償,一筆80萬,一筆11萬。因此,於30日赴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林與2名員工及1名員工配偶等4人涉詐欺罪。
據瞭解,本次提告對象爲林大鈞、會計人員楊惠如、楊的配偶林正裕、業務人員楊珮縈。
張永成表示,品保協會在處理相關申訴案後發現7名申訴者、共900多萬的損失金額,沒有正常旅遊交易會有的洽談紀錄,才發現有人持假單據,其中3名被發現後就已經撤案約600多萬元,剩下4名沒撤案的假被害者。
張永成說,去年7、8月時,林大鈞對員工透露過年要「大幹一番」,因此開放員工投資,後來發生富國島丟包旅客案後,林大鈞就向員工說,公司會開旅行業待轉付收據,要員工拿着收據向品保協會申請代償。
今年農曆新年期間,292名臺灣旅客赴越南富國島旅遊,抵達富國島國際機場後,發現地接社並未派人接待,發生丟包事件,引發臺越兩國關注。
根據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統計,大約有900名旅客向品保協會申訴,預計總代償金額爲2100萬元。
臺灣交通部觀光署調查,發現年代旅遊10團未依約定辦妥入住飯店、餐食及交通接駁,10團皆未與地接社簽訂之承諾書或保證文件、其中6團旅遊團體未與部分旅客或全團團體旅客簽訂旅遊定型化契約、以及1團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
觀光署認爲年代旅遊顯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先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共計81萬元。另觀光署調查,發現年代旅遊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超過千萬元,爲了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擴大,即日起勒令停業3個月。
北檢認爲,旅行社明知財務狀況不佳,已無資力,仍持續出團,疑有詐騙旅客,涉嫌詐欺罪,今年2月已分「他案」指派打擊民生犯罪專案檢察官郭宣佑偵辦。目前案件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