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的星巴克杯子可能是假的!
來源:揚子晚報
星巴克“貓爪杯”,是很多咖啡迷的“心頭好”。但如果你是通過網上購買,則有可能買到仿冒品。
4月24日,江蘇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舉行的“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白皮書”新聞發佈會上,檢察機關就向媒體披露了“張某某、唐某某等假冒星巴克註冊商標案”的辦理內幕,被告人張某某等人因售賣假冒“貓爪杯”被判刑。
2021年4月,無錫市民報警稱,自己通過網店途徑購買到了假冒的星巴克保溫杯,即該品牌粉絲俗稱的“貓爪杯”。
2023年11月,公安機關以張某某、唐某某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審查,檢察機關確認,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間,被告人張某某未經星巴克公司許可,從他人處購買無標的仿製星巴克“貓爪杯”形狀的玻璃杯後,僱傭他人對上述玻璃杯張貼星巴克標誌及花紙,以此假冒星巴克貓爪杯並向涉案人員、網店店主王某某(已判刑)銷售共計人民幣6.3萬餘元。
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間,張某某爲降低犯罪成本,夥同被告人唐某某(系張某某丈夫),通過購買仿製的貓爪杯內外膽、自行加工合口的方式生產無標的貓爪杯,後張某某又僱傭他人對無標的貓爪杯張貼星巴克標誌及花紙,以此假冒星巴克貓爪杯並繼續向王某某銷售共計25萬餘元。
2024年5月底,當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某、唐某某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人民幣十七萬元至三萬元不等罰金,賠償原告人星巴克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十八萬元,並適用緩刑。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