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扣我錢我要你命 酒店員工因殺傷幹部判重刑
酒店服務生不滿被扣薪持刀殺傷幹部,法官指出,高男事前將刀藏身,是預謀犯案,若非同事當場阻止,蘇女恐無生還可能,重判服務生8年徒刑。(資料照片)
情緒失控竟下毒手,高雄一間知名酒店32歲高姓男員工,去年6月22日凌晨因不滿被主管提醒曠職與挪用公款,竟在蘇姓女幹部背對不備時,持跳刀(彈簧刀)猛刺她頸部三刀,導致對方頸椎骨折併合並脊髓損傷。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當時高男因連續曠職遭蘇女告知將扣薪,並被當面質疑挪用酒店小姐的營業款。他情緒激動之下拿出預藏的跳刀,趁蘇女走出辦公室且背對時,衝上前從後方猛刺頸部,接着又持刀抓住她連刺三刀,造成其下巴、後頸、左胸與手腕等多處撕裂傷,並重創第五節頸椎。雖現場同事見狀立即上前將人拉開,店長也趕緊制止報警,蘇女送醫後幸運保住性命,卻因脊髓受傷導致四肢障礙,需仰賴看護協助生活。
高男在審理期間否認犯意,稱「只是想傷害她而已」,辯護人更主張攻擊部位不是致命要害以及攻擊力道不大等說詞。但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與醫療證據,發現高男三次攻擊都集中頸部,使用的是長達22公分、鋒利堅硬的跳刀,並導致明確致命傷害,駁回「僅想教訓」的辯解。
法官指出,高男事前將刀藏身,是預謀犯案;行兇時趁對方無備,且連續刺擊頸部等要害,若非同事當場阻止,蘇女恐無生還可能。綜合犯後毫無悔意、未賠償,法院最終認定高男具備殺人故意,依法從重量刑,判處高男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