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提放寬罷免收捐獻 翁曉玲:要有限制 否則變斂財
圖爲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翁曉玲(中)、立委謝龍介(左)、林倩綺(右)等,質疑罷免國民黨花蓮立委傅崐萁民團領銜人李美玲所屬兩個協會組織,近年獲得政府標案及獎補助達951萬元,去年起這些協會投入罷傅行動,質疑左手拿補助、右手搞罷免,花蓮罷團國家養。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近期宣佈,提案修法「政治獻金法」,增列罷免提議人與被罷免人得以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的條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一定要有限制,否則罷免團體可能變成斂財。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民進黨沒在守法,錢仍源源不絕。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反駁,內政部主動修法,卻抹黑成資助罷團,這就是短視。
在內政部宣佈修法政治獻金法,放寬罷免提議人和被罷免人可收受政治獻金後,吳宗憲日前質疑,罷團規模與動員遠超一般民間自發行動負擔。經費來源究竟爲何?是否涉及未經許可的募資行爲?是否可能借道公益捐款、虛設名義,規避現行政治獻金法的規範?內政部曾在今年2月明確解釋過,罷免屬於「政治相關活動」,依法僅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得以收受政治獻金。主管機關是誰?有沒有啓動調查與裁罰?有人裝睡,試圖模糊這段空窗期中的種種疑竇。
吳宗憲受訪表示,即便修法也不適用於這次的罷免。民進黨沒有在遵守法律的,即使現在沒有法源依據,錢還是源源不絕,因爲民進黨有太多金庫是看不到的,但是國民黨的個性就是遵守法令。修法不見得大開方便之門,因爲民進黨沒在守法。他強調,要徹底解決問題就是把罷免門檻加嚴,不能像現在這麼隨便,無差別罷免是創世界先例。
翁曉玲說,過去的罷免案很少,且大部分罷免案是針對被罷免者的行爲表現等等提出主張,不像這次全面性罷免。若要修法政治獻金法,准許罷免團體籌募政治獻金,也要思考要在合理的範圍內,要有一定的限制,否則罷免團體可能會變成斂財。
翁曉玲表示,至於被罷免人需不需要有募款限制,倒是可以斟酌,但罷團若募款無限制,可用更多的資源攻擊被罷免人,會造成不公平的狀況。若未來放寬,讓罷團跟被罷免人都能募款,要有合理限制。
陳培瑜表示,第二階段民進黨公職下去幫忙,動員辦公室、地方社團、組織等等增加聯署,其實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罷免一旦進入三階投票,相信國民黨自己也會需要經費宣講,本來選罷法內,罷免不能募款,民主史上也沒有這種案例,內政部主動修法,卻抹黑成資助罷團,這就只是用短視來看,若從長遠來看,未來罷綠的團體若也進入三階,「難道他們不會用到嗎?」
陳培瑜說,再加上內政部要提修法,她記得有國民黨委員也提過類似的內容,不要忘了目前國會多數還是在野黨,「就看他們要不要支持,內政部若有版本再來討論,不用過多揣測」,且國民黨若要說他們資助,那國民黨自己也動員抄名冊,「難道不也算是一種資助?更不要講是動用青年軍,用完還要丟進垃圾桶,讓十幾人被羈押,真的不要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