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搭訕落單女 一路跟到家門抓奶摸下體

男子深夜騎機車搭訕落單女子遭拒後,竟不死心一路尾隨對方到家門,還抓胸摸下體。(邱立雅攝)

楊姓保全去(2024)年10月騎車經過新竹後火車站附近時,搭訕並尾隨一名女子,還跟到人家家門口,用手撫摸女子下體還試圖伸進褲內,再換個動作用手抓奶,女子不斷反抗掙扎,大叫報警,楊男才縮手。新竹地院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動。

楊男去年10月28日凌晨騎機車經過新竹市南大路時,見到一名女子獨自行走,於是催油門上前搭訕對方,遭到對方拒絕後,楊男竟一路尾隨女子到家門口,違反女子意願,徒手隔着女子外褲撫摸其下體,並試圖將手伸入褲內,旋遭女子以手阻擋。

楊男被拒還不死心,又伸手隔着女子上衣抓捏其胸部,女子將他手撥開,楊男竟將女子環抱舉起,女子奮力掙扎疾呼欲報警處理,楊男才停止色狼惡行。楊男停手後隨即駕車離去,後經女子報警處理,爲警循線查獲。

雙方經調解後,楊男願付女子共5萬元,並分爲3次給付,先支付2萬元,其餘3萬元分兩次給付。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楊男竟爲滿足一己之私慾,見告訴人獨自行走即尾隨告訴人,並無視告訴人拒絕與抵抗,對告訴人做出強制猥褻行爲,顯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其所爲亦已造成告訴人心理上難以磨滅陰影。

法官念及被告於審理時終能坦承全部犯行,亦積極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已履行第1期和解金,足見其應已知曉其行爲不當,亦竭力彌補告訴人損害,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指定機關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並禁止對受害女子實施不法侵害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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