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網找工作 竟被捲入近千萬強盜案

陳姓男子自稱上網找工作,依照指示把車停在農會,卻被捲入近千萬的強盜案,新北地方法院認定並無積極證據顯示陳姓男子涉入強盜案,諭知無罪。(資料照)

陳姓男子今年1月2日依照身分不詳、暱稱「B在」的成年人指示,將車輛開到桃園市八德農會停妥後把車鑰匙放在車內製造斷點,以提供男子林容章等人車輛開到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搶走近千萬買幣款,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強盜罪,但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事先不知情,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林容章等人與真實身分不詳、暱稱「B在」、「成龍」等成年人得知黃姓男子欲向陳姓被害人購買虛擬貨幣,並約定今年1月2日下午3時在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B2-319車格交付955萬餘,遂共組強盜集團,由「B在」、「成龍」聯繫陳姓男子將犯案用車輛開到八德農會後製造斷點,提供林容章等人車輛在當天下午開到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待黃與林交易後開車攔下陳姓被害人並搶走車內855萬餘。

事發後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循線追查,發現林容章等人僅分得10萬不等,檢方依強盜罪起訴陳姓男子與林容章等人,新北地院考量林容章正直青壯,有相當謀生能力,本應端正行止,竟不思循正途以謀正當利益,光天化日下搶走鉅款,對社會治安及秩序所造成危害甚鉅,依加重強盜罪處林容章7年4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

由於陳男堅稱自己只是上網找工作,被要求把車開到農會後再把鑰匙放到輪胎上面,加上林容章等人均稱事前不認識陳姓男子,調閱通聯紀錄發現「B在」與陳男聯繫確實只談到是否牽車等,法院認爲沒有證據顯示陳姓男子參與強盜犯行,諭知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