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侄女綁架父親案一審開庭

8月6日上午,男子殺害7個月大的侄女並挾持父親一案,在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冷某敏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被提起公訴。被害女嬰的父親冷先生告訴記者,2025年1月除夕夜,哥哥冷某敏持水果刀在家中將女兒殺害,還刺傷了他們的母親。

公訴機關查明,冷某敏因工作、生活受挫長期情緒低落、焦慮,萌生自殺念頭。1月28日晚年夜飯後,冷先生攜妻兒先行離開,留下小女兒給母親照顧。期間,冷某敏產生殺害侄女並挾持人質以被警察擊斃的想法。

凌晨時分,冷某敏趁家人不備,從隨身包中取出水果刀,潛入侄女所在房間行兇。並將前來阻止的母親用刀劃傷,推出門外反鎖房門,將侄女殺害。隨後,又持刀將父親挾持在陽臺。警方抵達後,冷某敏多次要求警察開槍擊斃自己,情緒激動。經勸說無效後,於3時許將其制服,解救被挾持的父親。120醫護人員現場確認女嬰已無生命體徵。

據冷先生回憶,當天哥哥給孩子還包了壓歲錢,中午一起吃了飯,晚上叫哥哥吃晚飯沒應,但未看出什麼異常。

案發後,冷先生申請對冷某敏進行了兩次精神鑑定。公安機關鑑定意見書顯示,首次鑑定爲“重度抑鬱發作,不伴有精神病症狀,作案時處於疾病發病期,但自知力完整。被鑑定人作案時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第二次鑑定顯示“診斷爲惡劣心境,作案期間處於發病期”。兩次鑑定均指出其處於發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冷某敏母親賀女士告訴記者,那天夜裡,她看到冷某敏吃着涼掉的飯菜,便去廚房加熱飯菜,未料到卻發生這樣的事。她說冷某敏今年45歲,性格比較內向,一直獨居,未婚育,輾轉多地打工,事發前處於無業狀態,曾抑鬱病發過,與家人並沒有很大矛盾。

面對案件開庭,想起一手帶大的小孫女遭此厄運,賀女士很痛心。而另一邊,她也不希望兒子被判死刑,“他有抑鬱症,我們沒給他治好”。

冷先生則表示,不會出具諒解書,希望法院公正審理,“我女兒很無辜,哥哥爲什麼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