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攀巖墜落右腳韌帶斷裂 氣炸提告館方被打臉

高雄1名男子玩攀巖館墜落,腳插入「軟墊交界處」導致韌帶斷裂,向攀巖館提告求償遭法官駁回。(本報資料照)

高雄蔡姓男子前往攀巖館運動,結果不慎從高空墜落摔在軟墊上,而他的右腳瞬間插入軟墊交界處,導致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並半月軟骨損傷,事後花了14萬元治療;蔡男質疑攀巖館未在軟墊交界處鋪墊子,才導致他摔落受傷,向攀巖館提告求償44萬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該攀巖館軟墊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規範,判蔡男訴求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2023年6月份前往高雄市區某攀巖館進行抱石運動,過程中不慎從高空墜落,整個人降落在軟墊上,右腳則是在摔落瞬間插入軟墊交界處,造成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並半月軟骨損傷,總共花了14萬元治療。

蔡男主張攀巖館有過失,質疑館方未在軟墊交界處鋪上墊子,纔會有縫隙,而縫隙處僅用魔鬼氈固定「一踩就開脫」,無法承受強大墜落張力;另蔡男也指出現場未設有標示警語、載明緊急處理措施,入場前店員在危險說明上也快速將手持IPAD滑至最後一頁要他簽名即可;蔡男向攀巖館提告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44萬元。

攀巖館方則向法官指出,抱石路線的高度爲3公尺,安全護墊厚達30公分,且軟墊交接處以魔鬼氈黏貼皆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規範,無設備不足或缺失之處,蔡男會受傷是因爲「降落姿勢錯誤」導致;另蔡男至館內消費當天,有告知店員「之前有玩過」,對於該場域危險性有足夠認知,才簽下同意書。

法官則認爲,攀巖館安全軟墊從規範來看符合標準,蔡男是未依照正確姿勢落地才導致受傷;另蔡男自行簽下安全需知同意書,內有明載安全落地方式,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觀看;而蔡男運動開始前,攀巖館教練也有提供基礎教學指導,已告知危險義務;因此判蔡男求償無理由,訴求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