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火車上丟手機 竟“意外”在衛生間找到

作品中的橋段真的反映現實,近日,央視新聞報道了一起火車上手機失而復得的案件。

據報道,近期在由呼和浩特東開往烏蘭浩特的K1819次列車上,一名男子發現手機丟失後立即報警。民警詢問情況時,鄰座一名女子表現得格外“熱心”。

隨後,乘務員在更換廁所紙盒時發現一部手機,經男子辨認,正是其丟失的那部。

警方準備調取車廂內監控時,之前熱心提供線索的女子突然緊張起來,還湊近搭話。

監控視頻顯示,當晚只有該女子在男子座位附近活動,且中途去過廁所。

面對乘警詢問,該女子最終承認是她將手機藏到了衛生間。

目前,該女子因盜竊他人財物,已被鐵路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

那麼,盜竊手機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根據公開法律資料顯示:

其一,要根據手機價值判定。若手機價值低於1000 - 3000元(具體數額依當地規定),屬於盜竊行爲,構成治安案件,將受到治安處罰,即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其二,若手機價值超過1000 - 3000元,則涉嫌觸犯盜竊罪,屬於刑事案件,將受到刑事處罰,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單處或並處罰金。